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和华益热力公司租赁裸光纤(43个月)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和包头华益热力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
2.2 项目规模:2×320MW火电机组,2005年12月投产发电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施工期90日,维护时间43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生产运营-供热分公司和华益热力公司租赁裸光纤(43个月):本标段采购内容为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131个,包头华益热力有限公司36个,总计167个热力站及收费站租赁光纤专线。将所有线路组成专用链路用以传输热力站设备数据,满足用户端设备配置后可实现不低于50Mbps传输速率,链路全程无带宽限速。施工工期为90天,如遇到特殊情况无法施工导致热力站数据无法传输的,供应商需紧急提供免费数据流量卡服务。租赁服务周期为43个月。后续如新增热力站,以协议单价增加租赁线路数量,据实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供热分公司和华益热力公司租赁裸光纤(43个月)】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6-22 16:06到2026-06-29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
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注册后请联系010-68818478审核开通,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