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第二发电厂调峰背景下磨煤机综合提效及节能技术研究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2.2 项目规模:1×300MW机组。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即由投标方组织开展现场勘察设计工作,完成《现场勘查设计报告》。2026年8月20日前完成设备、材料的备货、运输及到货验收。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2026年10月7日前完成冷态调试,随机组启动完成所有设备的热态试验与调试。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内,完成项目相关科技成果。
2.4 招标范围:调峰背景下磨煤机综合提效及节能技术研究涉及的中速磨制粉系统磨煤机及煤粉管道模拟评估研究、粗细煤粉快速分离及煤粉粒径动态可调的分离器结构优化、制粉系统出力提效技术系统方案设计与试验、适用于MPS190HP-II 型磨煤机的永磁低速直驱技术的设计与试验、适用于新型静态分离器和新一代永磁直驱系统的磨煤机控制系统优化与试验。
项目过程文件、验收文件及知识产权:
1)根据《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等的要求,完成《集团公司科技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等项目资料;
2)发表论文1篇,并获得《稿件拟录用通知书》;
3)申请发明专利1项并获得《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缴纳专利维护费10年),实用新型专利4项并获得《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缴纳专利维护费10年)等。
4)乙方服务提供方需要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并将签订的采购合同当做附件,在其当地科技局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并将登记回执交由甲方。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其他技术改造-调峰背景下磨煤机综合提效及节能技术研究(CHDTDZ770/26-QT-001001):调峰背景下磨煤机综合提效及节能技术研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技术改造-调峰背景下磨煤机综合提效及节能技术研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燃煤火电机组磨煤机双调节高效分离器相关改造或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业绩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证明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必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6-26 11:00到2026-07-03 23: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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