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左岸电站14台机组励磁调节器自主可控改造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61100130636 )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左岸电站14台机组励磁调节器自主可控改造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左岸电站安装14台700MW水轮发电机组,每台机组励磁系统含励磁调节器柜、辅助控制柜各1面,功率整流柜5面,灭磁开关柜2面,过电压保护柜、交流灭磁开关柜、电气制动整流柜、阳极过压保护柜各1面,励磁变压器1套。
根据左岸电站励磁系统设备的运行现状,尤其是对自主可控安全性的要求,决定对左岸机组励磁调节器、人机界面进行自主可控改造,并同步加装自主可控智能监测装置,同时对励磁系统辅助柜、阳极过电压保护柜进行改造。
2.2招标范围
(1)采购左岸电站14台机组励磁调节器柜、辅助柜;
(2)采购左岸电站13台机组阳极过电压保护柜;
(3)采购左岸电站13台套机组励磁智能监测装置;
(4)采购励磁调节器柜、辅助柜、阳极过电压保护柜及智能监测装置等主要元器件易损件;
(5)技术服务。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交货要求
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10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2030年11月30日,总工期1521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工期不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应为励磁系统主要控制设备(励磁调节器)制造商;投标人所选用的励磁调节器应具有华北电科院或其他同级别及以上电科院出具的励磁调节器入网检测报告。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单项合同签订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单机容量700MW及以上水轮发电机组励磁系统(包含励磁调节器)的供货业绩(以签订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双方名称、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单机容量值、项目实施内容等关键信息)等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不能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须补充提交业主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3)人员要求:/;
(4)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2年(2024年、2025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2025年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2年,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