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西瓦发电分公司2027年~2029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拉西瓦发电分公司2027年~2029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业主(或委托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拉西瓦发电分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省海南州贵德县拉西瓦镇。
项目简介: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拉西瓦发电分公司位于海拔2500米的青海省海南州贵德县拉西瓦镇,距西宁市公路里程约134公里。已建成职工食堂(面积约1580m2,其中:厨房700m2),食堂设有包房3间。为进一步做好职工餐饮服务,提升餐饮管理专业水平,拟委托专业公司承担食堂承包服务工作。
(1)服务期限:计划服务期限3年,起止时间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具体进场服务时间以委托方书面通知为准。(2)中标人须在每年度合同期限到期前60天,接受委托方对该年度的合同履约进行评估考核,当评估和考核不合格时,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提前终止剩余服务期限,因受托方履约不合格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受托方不得就合同终止向委托方主张索赔。
本项目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与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拉西瓦发电分公司、黄河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青海黄河上游电力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合同。
2.2招标范围
在招标方的指导下,负责招标方食堂餐饮服务,确保满足招标方员工就餐需要,还需承担接待用餐和商务用餐服务。同时负责食堂及相关区域卫生保洁及消毒、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食堂设施在承包期间的保养维护工作。
为拉西瓦发电分公司配备1名食堂项目负责人、2名主厨、3名二厨、4名面点师、4名后厨人员和4名服务人员,人员需长期常驻青海省海南州贵德县拉西瓦镇,每日为拉西瓦发电分公司及内部单位驻场人员(用餐人数约250人)烹饪早、中、晚餐,早餐标准为主食至少4种、凉菜6种、粥品4种,午餐主食(米饭、馒头等)至少4种、热菜至少8种(四荤四素)、水果2种、汤品1种,晚餐(面条、米饭等)至少4种、热菜6种(三荤三素)、凉菜2种、水果2种、汤1种。搭配营养均衡、口味适宜的荤素菜品并定期更新菜品,保障驻站人员日常就餐需求;本次烹饪工作所需的炊事机具、餐具、水电等设施及食材、工作场地及厨师、面点师、帮厨、服务人员就餐均由拉西瓦发电分公司提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单位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企业;
(2)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已完成至少2个及以上企业或机构食堂服务承包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字页、主要工作内容等);
(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近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4日。
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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