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
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5、6 号机组工程及一体化小型堆示范工程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检验服务项目。
二、 招标内容
1 招标范围:承包人承担对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5 、6 号机组工程 29 种(核岛 13 种、常规岛及 BOP 16 种)及一体化小型堆示范工程 6 种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检测工作, 具体要求:
(1) 5 、6 号机组核岛 13 种配合比型号, 详见采购技术规格书和《混凝土检验规范书》(HYT-CC01-Z0-025);
(2) 5、6 号机组常规岛及 BOP 16 种配合比型号, 详见采购技术规格书和《常规岛及 BOP 混凝土技术规范书》(HYT-CC-Z0-101);
(3) 一体化小型堆示范工程 6 种配合比型号, 详见采购技术规格书和《混凝土技术规格书》(HXG-D01-SC01-J04-001);
(4) 5、6 号机组核岛和一体化小型堆示范工程增加 1 种 PI 型备用水泥组合, 5、6 号机子常规岛及 BOP 工程增加 1 种 PI 型和 1 种 PO 型备用水泥;按此组合 5 、6 号机组核 岛共计 52 种配合比, 5 、6 机组常规岛及 BOP 共计 96 种配合比, 一体化小型堆示范工程共计 24 种配合比,进行原材料检测、配合比设计、检测、全性能试验、预质量鉴定等。
5 、6 号机组核岛配合比(包括原材料检测)应满足《混凝土检验规范书》(HYT-CC01-Z0-025)中相关技术要求;常规岛及 BOP 配合比(包括原材料检测)应满足 《常规岛及 BOP 混凝土技术规范书》(HYT-CC-Z0-101); 一体化小型堆示范工程配合比(包括原材料检测)应满足《混凝土技术规格书》(HXG-D01-SC01-J04-001)。
2、工期要求:工期暂定为合同签订后 14 个月。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通过的或具有省部级及以 上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见证取样或主体工程现场检测或混凝土检测),且具有中国计量认真(CMA)证书,认证范围满足本项目需求;
(3) 通过 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近 5 年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 493 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6) 近 3 年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 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在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7) 近 5 年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 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10)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