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在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及周边的居民和公共建筑屋顶建设 100MWp 分 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采用 575WpN 型太阳能电池组件,以固定支架方式安装,通 过户用逆变器,就近接入 380V 公共电网,电量全额上网。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招标项目的范围为完成本项目所有 100MWp 户用光伏电站前期合法合规手续、 获取客户资源、设计、设备购置(组件、逆变器甲供)、安装、检测、调试、并 网、竣工验收、档案、接入五凌工程报建系统、物管平台及国家电投天枢云平台、 协调等全部工作。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3 计划工期
3.3.1 自合同签订起 12 个月内。
3.3.2 工期节点
工期 |
进度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历日 |
承包人必须在当地完成项目部组建、开工,项目经理、 安全员、质检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到位。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日 |
承包人项目部施工人员至少达 40 人规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日 |
承包人项目部施工人员至少达 80 人规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 日历日 |
承包人累计并网容量达到 10MWp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日历日 |
承包人累计并网容量达到 40MWp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65 日历日 |
承包人累计并网容量达到 100MWp |
注:春节放假 15 天,不计入上述工期。
特别提示:若合同签订后 4 个月内,承包人累计并网投产未超过 10MWp,发 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允许分包, 分包单位需具备电力工程设计或新能源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 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具有至少 1 个 10MWp 及以上光伏建设施工项目 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 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2020-2022) 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 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 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 其数量和品种 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 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 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应有 5 年以上施工经历, 近 5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要 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类似 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3.6.3 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专业) 和安全生产 B 证。项目 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 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 人员要求:
3.7.1 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 3 年以上工程设 计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1 个以上 10MW 或以上规模类似工程项目设计的主 要负责人, 且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 构盖章的社保证明)。
3.7.2 施工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 动合同 1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
3.7.3 安全负责人:取得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具有 3 年及以上工程安全 管理经历。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