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青海格尔木南山口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境内,距省会西宁市公路里程830km,距格尔木市中心直线距离约35km,距离海西可再生能源基地直线距离约40km,G109 国道从下水库西侧约1km 处通过,对外交通便利。电站建成后主要服务青海电网及清洁能源外送,工程开发任务为发挥储能功能,重点服务海西可再生能源基地开发,兼顾青海省电力系统的调峰、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
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发电系统、地下厂房、750kV 地面出线站、补水泵站和下库放空设施等组成。电站上、下水库均为新建水库,上水库位于格尔木河右岸小干沟上游的支沟内,采用沟道筑坝沟内挖填形成上水库,下水库位于格尔木河右岸山前台地,利用台地地形开挖围填形成,在上、下水库之间的山体内布置输水系统和地下厂房。上水库大坝采用沥青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长3033.1m、最大坝高81m;下水库大坝采用沥青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长3876.6m、最大坝高39m;输水系统长约5345m,上下水库进/出水口间输水系统水平距离约4978m,距高比11.3。电站装机容量2400MW,安装8 台单机容量300MW 的立轴单级单转速混流可逆式蓄能机组,额定水头425m,最大扬程/最小水头为1.188,连续满发小时数6h。
2.2招标范围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简称“环水保监理”)代表发包人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环境保护监理服务内容:对工程设计文件报告、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施工方案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召开环境监理会议,向施工单位进行环境保护工作交底,阐明项目环境保护总体和各阶段目标;监督、督促抽蓄项目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环保措施严格按照“三同时”原则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情况、环保日常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环保风险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编制环境监理日志、月报、季报、年报、总结报告等相关报告,对环境监测工作进行监理,协助招标人进行合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程阶段性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
(2)水土保持监理服务内容:对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施工方案中的水土保持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召开水土保持监理会议,向施工单位进行水土保持工作交底,阐明项目水土保持总体和各阶段目标;监督、督促抽蓄项目各项水保设施严格按照“三同时”原则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各类水土流失防治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水保日常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水保风险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日志、季报、年报、总结报告等相关报告,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进行监理,协助招标人进行合同项目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程阶段及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
(3)其他工作内容:配合招标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体系(方案)的建设、执行与完善,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宣传、培训工作;协助招标人开展对施工单位的环水保考核;完成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相关信息统计并在招标人指定系统中填报,总结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相关工作情况;协助招标人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三峡集团和三峡建工关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审核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项目合同验收材料;完成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过程中文件、报告及影像等相关资料归档;协助招标人规划实施生态精品工程相关工作,协助开展招标人内外部相关奖项申报;完成招标人布置的其他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相关工作。
2.3计划服务期
本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本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束(以完成验收信息公示,并取得相关验收备案手续为止)期间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计划开始时间为2024年6月,预计全部完成时间为2032年12月,计划服务期限可根据招标人要求作出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部颁发有效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承担过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工作业绩和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等业绩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和副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环保或者水保专业相应资格证书(环保专业资格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水保专业资格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环保或者水保专业工作经历。
2)总监理工程师和副总监理工程师应专业互补。
(4)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无两年连续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5月9日08时30分至2024年5月14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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