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工业园区。
2.2项目规模:4×20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24个月
2.4招标范围:1.投标方负责承包招标方四台机组在2年内产生的粉煤灰、石膏、炉渣综合利用及外运倒入招标方灰场处置。
2.投标方负责灰库干灰、湿灰、除渣设备的日常管理操作工作,负责干灰、湿灰、石膏、炉渣的装车工作,负责清理装车区域和消除装运及运输过程产生的污染。
3.投标方负责并承担粉煤灰、石膏、炉渣运输过程的所有协调工作。
4.期限合同签订后24个月。详见技术规范书。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粉煤灰、石膏、炉渣拉运及销售和储灰场维护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粉煤灰、石膏、炉渣拉运及销售和储灰场维护】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项固废拉运业绩,并提供业绩支撑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或提供与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并提供对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9-30 14:48到2024-10-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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