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5600亩,总建筑面积333万平方米,其中5000亩第九代日光温室大棚,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包括建设第九代全钢架现代高标准冬暖式蔬菜大棚1200个,实种面积约4500亩,年产五彩椒10万斤,年产口感西红柿1600万斤;其余600亩高科技智能温室,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包括建设荷兰种植模式玻璃温室300亩,作为研学、观光、采摘基地,建设高标准育苗温室300亩。
标段划分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招标范围:本标段所包含工程的勘察、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采购、验收、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建设地点: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
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36个月。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和1项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所有成员业绩累加计。
3.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1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同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施工负责人(1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设计负责人(1名),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财务要求:
近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案件记录。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联合体内部不受限),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1日18时00分至2024年10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