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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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招标范围 |
工期/服务期要求 |
信息服 务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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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内亚铝业开发项目56号矿体北区铝土矿开采生产总承包项目 |
56号矿体北区清表剥离、采矿、矿石回收、矿石化验、复垦等。其工艺为:剥离物开挖、铲装、运输排弃、清顶、回收矿石、矿石装车、短倒堆存等所有主体工程及辅助工艺。总开采合格矿石1500万吨矿石,500万吨/年(Al2O3≥43%,粒度≤150mm)。 |
3年。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或是具有营业执照且有总公司授权委托的分公司,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经营状况良好,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对于工程施工、总承包采购,以及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调试等服务类采购,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3.2专项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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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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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内亚铝业开发项目56号矿体北区铝土矿开采生产总承包项目 |
(1)中国注册的公司,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几内亚共和国注册的企业营业执照需包含公共工程、土建或类似的工作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中文译文版,若几内亚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其母公司为中资企业,其母公司应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若为中国注册的公司,应承诺在中标后2个月内,需几内亚注册成立几内亚合法分支机构,项目单位可在中标人授权下,与该分支机构签订合同。 (2)投标人业绩:近5年至少具有2个大型(≥100万吨/年)矿山开采业绩(含正在履约1年以上)。(写明项目名称、日期、联系人以备核实),并提供上述数量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3)项目经理:具有5年及以上矿山管理工作经历,具有1个完工的大型(≥100万吨/年)矿山项目经理业绩(写明项目名称、实施日期、联系人以备核实),应具备矿业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应为采矿或地质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年1月6日17:00至2026年1月14日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