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尖扎县第一民族中学2026年度食材供应项目
估算金额(元):391万元(大写:叁佰玖拾壹万元整)
其中:包一(蔬菜水果类):估算价80万元;包二(牛羊肉类)估算价140万;包三(米面油类)估算价:83万;包四(鸡蛋)估算价:20万元;包五(大肉):16万元;包六(副食类(调料、牛奶、鸡腿))估算价:52万元。
服务期:1学年(以学生实际上课天数为准,寒暑假暂停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项目类型:服务类
采购需求:实施食堂供餐所需采购大宗食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总体预留比例为100%,以上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可就本项目进行分包投标,但不得就本项目内容拆分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5.所有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如履约验收期间所提供的服务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承诺函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代建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
8、:包一、包三、包六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包二、包五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相关肉制品检疫检验等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包四: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2日至2026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