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伊犁能源2×66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输煤系统,原料煤通过稳态叶轮给煤机分别给至1号AB带式输送机,向北运至1号转运站;转载给至2号AB带式输送机,向北运至封闭式储煤场。储煤场贯通布置2路并列的带式输送机,当来煤给至2号A带式输送机时,采用尾部分流固定双尾车,副尾车机头设置分叉溜槽,来料即可进入煤场堆存,也可进入后续输煤系统;当来煤给至2号B带式输送机时,来煤可直接通过带式输送机运至2号转运站,进入后续输煤系统。斗轮堆取料机取料落煤管设置分叉溜槽,取料时,通过控制翻板闸门。来煤可分别给至2号AB带式输送机,进入后续输煤系统。本工程需电动机14套,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5日内运送至带式输送机厂家。
2.4交货地点:运送至带式输送机厂家(地址待定)配合带式输送机厂家进行组装,组装调试后由带式输送机厂家运送至新疆伊犁州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现场,车板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电动机)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2份电动机(至少包含永磁电动机)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日期页、末尾甲乙双方盖章页、供货范围页,供货范围须包含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如合同业绩中关键信息不全,可另附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
3.4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6年01月1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30日16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01月1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30日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