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松滋市八宝镇100MW风电场项目位于湖北省荆州市八宝镇、涴市镇境内。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招标人(合同甲方)为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本期规划容量100MW,拟安装16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最终以风电机组招标结果为准),按80%、2小时标准配置储能。八宝风储25MW风电和20MW/40MWh储能以一回35kV线路接入110kV永兴变,线路长度12km,导线截面400mm2;八宝风储75MW风电和50MW/100MWh储能以一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沙道观变,线路长度5.9km,导线截面2×240mm2;10MW/20MWh储能以1回10kV线路接入35kV八宝变,线路长度2.7km,导线截面240mm2。(本工程接入系统方案最终以接入批复为准)。
风力发电机组容量6.25MW,叶轮直径不小于220米。塔筒结构型式为混凝土-钢混合塔筒,塔筒每段不超过25米,轮毂高度160米(最终根据项目净空批复的限高进行调整)。
工期:计划2026年4月1日进场,8月正式开工,总工期450天,详见里程碑进度计划。(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下达的通知为准)
项目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共1个标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手续协调与办理、征租地、电站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风机主设备由发包人采购)、交通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并网、系统240小时试运行、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及售后的服务等内容。具体为
一、勘察设计范围 覆盖项目从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阶段的相关勘察以及设计工作的全阶段,且需符合接入系统批复、净空限高要求、环保、 水保 、消防等法规标准。
勘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风场机位、升压站、集电线路、风场道路等详勘;风场区地形图测绘;机位、升压站、风场内道路地形图测绘;风场集电线路断面测量;如在施工过程中个别风机机位、局部道路发生变化,需负责地形图补测;勘察内容以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需求为准。
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 主体工程设计。1.1 风力发电机组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场内道路、风机基础、箱变基础、风机平台、微观选址等):16 台 6.25MW 风机的基础设计(含桩基设计及优化、承载验算、预埋螺栓布置)、风机布局优化(匹配 110kV 升压站 / 35kV 开关站配套风机数量)。1.2. 输变电设施设计:110kV 升压站(含 12 台风机接入回路)、35kV 开关站(含 4 台风机接入回路)的站区总平、建筑物(控制室 / 值班室)、高低压配电装置、继电保护及自动化系统设计。 升压站和开关站至公司集控中心数据接入设计。 2. 专项合规设计 。2.1环保与水保专项设计。2.2 安全职业健康与消防专项设计。3. 其他设计服务。3.1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接入系统批复的技术对接,根据最终批复调整设计方案;3.2完成初步设计技术文件及概算,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含评审);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等。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地勘、设计、计算书、采购设备图纸文件、现场施工图;完成相关部门施工图纸审查工作;编制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环境与水土保持设计专篇及施工设计;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现场交桩、派出设计代表驻场服务。专项报告修订并按照要求组织进行审查、报批或备案。竣工图阶段:依据业主确认的现场修改资料编制竣工图,竣工图纸需经业主审查。4 电气设计分界点。与储能系统的电气分界点为35kV储能进线开关柜,含开关柜,不含进线电缆及电缆附件。 5 通信设计分界点。在升压/开关站通信机柜提供以太网交换机端口(或串口),储能标段负责将储能EMS信息送至该端口;6 其他设计分界点。本项目负责升压站/开关站全部场坪(含储能区)、全部火灾报警(含储能区)、全部视频监控(含储能区)、全部户外照明(含储能区)及全部给排水(含储能区)的设计,并与储能系统EPC单位配合相关工作。
二、设备与材料采购范围 需采购项目所有核心设备及辅助材料,确保规格、性能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且包含 “运输 - 装卸 - 现场保管” 全部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1.1主机设备(甲供):16 台 6.25MW 风力发电机组(含机舱、发电机、轮毂、叶轮 <直径≥220 米>),最终规格以 风力发电机组招标结果为准,承包人需承担与风机供应商的技术衔接及采购协调责任。1.2设备运输:负责风力发电机组卸货点的卸货、保管(堆场由承包人租赁、平整等一切工作,需满足存储至少3套风力发电机组完整设备的场地和所有钢塔段的存放),设备从堆场到机位的倒运、牵引及沿途运输排障、协调工作。 2. 输变电设备。2.1.厂区范围内所有一次设备、二次设备、涉网设备及公用设备等。2.2.升压站和开关站至公司集控中心数据接入的电力专线和相关设备等。
三、建筑与安装施工范围 覆盖项目所有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及线路架设和地埋,需满足 “安全、质量、进度” 要求,且承担施工期间的协调责任(如地方许可、青苗补偿对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土建工程。1.1场内道路:投标人负责场内道路的运输保障及协调、运输牵引,道路及清障(包括新建及改扩建,借用道路通行、维护、保障)、五通一平、风机检修道路施工。 1.2风机基础施工:16 台风机机位的桩基试桩施工、试桩检测、风机工程桩施工、混凝土基础浇筑、场内接地网施工、吊装平台施工、箱变基础施工等。1.3站区土建:110kV 升压站、35kV 开关站内外所有土建施工(含给排水、暖通)。1.4集电线路土建:场内集电线路架空部分的杆塔基础施工(现浇 / 预制基础)、拉线基础施工、线路路径清理、电缆通道开挖施工等。 2. 安装施工 。2.1风机安装:风机机舱、叶片和塔筒钢塔部分的二次倒运含设备堆场的平整和租赁;混合塔筒(混凝土段 + 钢段)卸货、拼装、吊装,机舱 / 轮毂 / 叶轮卸货、吊装,风机电装等。2.2输变电设备安装:110kV 主变、高低压配电装置、继电保护设备、自动化系统的安装与接线;35kv二次设备安装与接线;站区接地网(含垂直接地极、水平接地线)施工等;2.3线路架设:场内输电线路杆塔组立、导线架设(含张力放线)、绝缘子 / 金具安装、线路接地安装等。2.3线路地埋:地埋部分集电线路、光纤敷设等。3. 施工管理责任:3.1协助办理不动产证、砍伐证等地方手续;3.2落实施工安全管控(如高空作业防护、用电安全)、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3.3负责施工期间的废弃物清运、生态保护(符合环保要求);3.4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应遵照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的要求;3.5施工期间可视化要求满足国家能源集团施工可视化要求。 4.安装分界点:与外送线路工程分界点为出线构架导线挂点,光缆接续盒(升压站内)。出线构架导线挂点往外的材料由外线单位负责,导线引流线及金具往站内部分由投标人负责。升压站内光缆接续盒由外线单位负责供货。储能设备区所有供货及安装调试均由储能标段负责,电缆界限为开关柜低压侧,电缆接线由储能标段负责,储能站通讯光缆界限为综自装置接口,光纤头制作由储能标段负责。
四、调试与试验范围 需完成 “分系统调试 - 整套启动调试 - 并网试运行” 全部工作,确保项目满足电网并网要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分系统调试。1.1风机调试(配合)。 1.2 输变电调试:电气系统设备交接试验及特殊试验、继电保护定值与传动试验、继电保护定值整定计算、综合自动化装置整套调试、通讯及网安调试(含电网对点)等。2.整套启动与并网调试 ◦ 2.1风电场整体协同调试:16 台风机分批接入升压站 / 开关站,与储能系统协同控制调试(110kV升压站按50MW/100MWh、35kV开关站按20MW/40MWh分别验证充放电能力)等。2.2电网联调:与沙道观 110kV 变电站、永兴 35kV 变电站进行并网联调,验证功率控制、电压调节、故障穿越等功能。2.3试运行:完成并网后240 小时带负荷试运行,记录风机发电效率、储能充放电稳定性、输变电设备运行参数,出具试运行报告。 3. 试验报告与验收配合。3.1 提供所有调试记录、试验报告(需第三方检测的项目如防雷接地、消防检测、预应力钢绞线复检、高强螺栓复检等,均由总承包商委托并承担费用);3.2负责完成所辖范围的涉网试验(包含但不限于一次调频联调、 SVG、主变等性能专项检测、仿真建模等)的并网验收工作;3.3负责完成AGC、AVC性能测试试验;3.4配合电网公司完成并网验收,确保取得《并网调度协议》《电力业务许可证》所需的技术文件。(投标人所供设备均应满足湖北电网公司的技术要求和并网要求,负责所供设备与电网运行方式处、调度处、调度计划处、通信处、继电保护处、自动化处、水电及新能源处等部门所有接入工作的沟通及协调(包括向电网公司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升压站倒送电启动前和首次并网前的相关手续办理、试运行转商业运行等与电网公司相关的手续办理,投标人报价包含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确保成功的投入商业运营。)
五、验收与移交范围 需组织并配合完成各类验收,完成工程实体及技术资料的全面移交,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验收组织与配合 ◦ 1.1 专项验收及备案:环保验收、水保验收、安全设施验收、职业卫生验收、消防验收、防雷接地验收(对接地方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检查及验收并负责办理等保测评备案证等;1.2 并网验收:配合电网公司完成并网技术验收、安全验收;1.3 竣工验收: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电网公司进行竣工验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2. 移交内容 。2.1工程实体移交:风机、升压站 / 开关站、输电线路等全部设施;2.2 技术资料移交:设计图纸(包含CAD版本)、设备说明书、试验报告、验收报告、备品备件清单、运维手册等(纸质版 + 电子版);2.2 人员培训移交:完成建设单位运维人员的理论 + 实操培训,确保运维人员独立上岗。 3. 质保期服务 。3.1承担工程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责任;3.2配合设备供应商(如风机、电气设备厂家)履行设备质保服务(如风机质保期内的故障维修协调)。
六、技术服务与培训范围 1. 技术服务。1.1项目全周期技术咨询:为建设单位提供设计、采购、施工、运维的技术解答;1.2质保期技术响应:接到故障通知后24 小时内到场,协助排查并修复问题。 2. 人员培训。2.1 理论培训:输变电设备操作规范、电网调度要求;2.2实操培训:升压站设备倒闸操作、常见故障处理;2.3培训考核:组织运维人员考核,确保考核通过率 100%。
七、现场协调管理:负责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对外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人负责根据设计图纸只办理一次林草地、临时用地、建设用地手续及缴纳永久征地出让金、耕地占用税、契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承包人负责支付临时用地的租金,项目所有用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等费用;负责项目所有用地所有地上附着物的清理工作,负责临时用地的复垦、验收、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协助招标人完成临时用地报批工作;负责图纸发生变更造成的手续办理及费用增加;负责砍伐证办理、林地补偿、树木砍伐补偿、临时用地(含道路和吊装平台)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集电线路铁塔占地补偿、坟地迁移补偿等以及其他所有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费用。(注:现场耕地、林地较多,承包人需充分考虑项目全过程中占用耕地、林地情况),建设永久用地取得不动产证前的进地协调及相关费用。3.超出征地组卷放线范围的临时用地(若发生),由承包人负责相关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关系协调,并承担租金、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复垦保证金、林地复垦费等所有相关费用。4.承包人负责35kV集电线路塔基永久及临时用地(含施工道路)的租赁及补偿(含地上附着物补偿)。
八、特殊说明 1. 接入系统:因 “接入系统方案最终以接入批复为准”,总承包商需根据最终批复调整设计、采购、施工内容,不得因批复调整额外增加费用(除非建设单位提出超出原规划的变更);2. 净空限高:塔筒轮毂高度需根据净空批复限高调整,总承包商需在设计阶段落实限高要求,避免因高度问题影响并网。3.移交运行承包人负责所有风电机组240小时试运行完成前的施工、调试及试验完工后的移交手续办理,并承担期间的相关运维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培训及质保期内的服务。4.其他:4.1.安装设备压车及人员误工约定:本项目吊装时间跨春节、元旦等国家法定节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人员放假造成现场吊装设备压车,人员误工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商负责。承包人需要合理组织甲供设备厂家供货和吊装的施工,并充分协调地方关系,因为道路、施工组织、甲供设备供货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压车费用由承包商负责。4.2.水保环保“三同时”要求: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水保环保方案实施,并遵照“三同时”要求,水保环保设施的设计需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步完成并通过审查,施工进度与主体工程保持一致,完工后需同步组织专项验收,确保水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接受当地生态环境、水利等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完成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后果由责任方承担;竣工前需完成水保环保专项验收备案,验收结果作为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之一。4.3.现场实行集中办公,承包人负责在施工现场提供不少于12人办公室,并提供1间20人会议室和1间15人会议室,供发包人办公使用,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4.4.投标人复垦验收条件应满足保证金退回标准,同时需经村户、村委/乡镇验收签字。4.5.根据集团公司要求本项目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实现作业现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立体定位,提升安全管控手段和管控能力。
2.2 其他:(1)本项目所有验收、评审等咨询服务内容的会务所发生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业主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勘等前期资料仅供参考,承包商有责任对这些资料进行独立、审慎的核查、解释和验证,并对自己的核查、解释、验证负责。承包商在投标前进行现场踏勘和资料审查。未能发现或准确评估风险,属于其自身商业判断失误或技术能力不足,后果应由其承担。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前期资料与实际工程不一致的相关风险。EPC总价不因上述原因调整价格。
(2)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等均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对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风电场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且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包含承装类二级及以上资质、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承修类二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21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陆上风电场EPC的合同业绩2份(其中至少有1份业绩的塔筒必须为混塔),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塔筒为混塔的陆上风电场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陆上风电场EPC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塔筒为混塔的陆上风电场EPC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投标人承担施工工作的认定为施工单位;投标人承担设计工作的认定为设计单位;投标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的认定为既是施工单位,也是设计单位。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承包人建议书”中“(四)分包方案”内清楚明确的说明本单位拟承担本项目什么工作;是否拟分包;拟分包本项目什么工作,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分包方案来认定投标人承担的工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在指定章节明确承担工作范围和拟分包工作范围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其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2-09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2-14 16:00:0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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