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杭锦能源公司塔然高勒选煤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境内,行政区划属杭锦旗,距离鄂尔多斯市110公里。于2012年3月开工建设,建设规模10.0Mt/a。选煤厂生产工艺采用150~25/13mm块煤重介浅槽分选,25/13~1.5mm末煤脱泥有压两产品重介旋流器分选,1.5~0.15mm经浓缩旋流器组、煤泥离心机回收(预留1.5~0.15mm煤泥螺旋分选厂房安装空间),0.15~0mm煤泥水经浓缩、筛网沉降离心机和压滤回收。工艺具有全不入洗的功能,且有13mm或25mm不同粒级分级入选的灵活性;末煤系统具有可洗可不洗、也可部分入洗的灵活性。选煤厂主要包括:原煤仓(3×Φ30m,单仓储量25000t)、筛分破碎车间、主厂房、压滤车间、浓缩车间、产品仓(4×Φ30m,总储量88000t)、矸石仓(2×Φ15m,单仓容量4000t)、快速装车站、带式输送机栈桥及转载点、外来煤系统,供配电及控制系统,给排水、采暖、通风、除尘系统,辅助生产设施(介质库、防冻及封尘剂库、集控化验楼)等。
塔然高勒选煤厂于2014年短暂带煤调试后政策性停产,计划于2026年开始实施选煤厂所有系统恢复及智能化建设。
2.1.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依据设计内容完成选煤厂生产系统恢复且对全厂设备进行单机调试、联合带水、带料试运转,最终实现选煤厂正常运转生产;依据设计文件完成选煤厂智能化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技术部分)。
2.1.3计划工期:46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1.4质量要求: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1.5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
2.1.6安全文明标准: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9年2月1日下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及《神东煤炭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工的合同内容包含300万吨/年及以上洗(选)煤厂新建或改扩建或洗(选)煤厂智能化建设或洗(选)煤厂委托运营的合同业绩2份,且每份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