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
金川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境内的大渡河上游河段,是大渡河干流规划的第6个梯级电站,上游与双江口水电站相衔接,下游为安宁水电站。工程坝址距成都市公路里程约425km,对外交通方便。
金川水电站采用坝式开发,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对上游双江口水电站反调节,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坝址控制流域面积39978km2,多年平均流量509m3/s,多年平均径流量160.5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2253m,水库长度32.9k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4.88亿m3,为日调节水库。电站总装机容量为860MW,与双江口水电站联合调度的多年平均发电量35.46亿kWh。
金川水电站为二等大(2)型工程,枢纽工程主要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左岸引水发电系统、右岸溢洪道及生态泄水道和泄洪洞等建筑物组成。挡水建筑物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2258m,宽10m,最大坝高112m,趾板置于最大厚度约65m的覆盖层上。泄水建筑物由右岸2孔开敞式岸边溢洪道和1条有压泄洪洞组成。溢洪道为岸边开敞式,与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相接,由引渠段、堰闸段、泄槽段及挑流鼻坎段四部分组成,总长约425m,最大泄量6589m3/s。泄洪洞布置在溢洪道右侧,前期参与施工期度汛,永久运行期则泄洪,总长938.5m,最大泄量1612m3/s。引水发电系统布置在左岸山体中,采用岸塔式进水口,单机单洞引水,地下厂房布置4台机组,尾水洞采用“两机一洞”式布置。
2.1.2项目水保方案批复情况
2011年11月,水利部以“水保函〔2011〕327号”文件对《四川省大渡河金川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作出批复。
2.1.3工程建设总体进度
金川水电站于2018年12月核准并开工建设,2021年10月完成截流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21年11月实施截流,2025年8月完成蓄水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25年10月导流洞下闸蓄水,计划2026年4月首台机组发电,2026年6月机组全投,2026年9月完成竣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2.1.4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金川水电站工程竣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按照金川水电站水保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金川水电站工程竣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包括对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调查,编制竣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委托人组织技术咨询和现场验收,完成验收文件公示及备案等相关工作。验收范围以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基础,根据竣工阶段实际扰动范围确定,主要包括金川水电站主体工程区、弃土(渣)场区、料场开采区、施工道路区、其它施工临时占地区、施工封闭管理区、水库淹没及影响区、移民安置区等。
2.1.5主要服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水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程》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要求,开展金川水电站工程竣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收集项目设计文件、水土保持方案及审批文件、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文件、水土保持设施运行记录和监理监测报告、截流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蓄水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等资料,进行现场查勘,对金川水电站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并提出整改建议。
2.根据工程进度的总体安排,明确竣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工作计划,编制验收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验收程序、验收组织、验收内容、进度安排等;协助委托人组织召开验收实施方案技术咨询会议,形成技术咨询意见。
3.开展验收调查,对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及变更文件,检查水土保持管理、措施实施及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弃渣场、料场、回采场、表土堆村场、高陡边坡、生态植被恢复等单项工程“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截流阶段、蓄水阶段验收遗留问题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历次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情况等;对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进行检查、评价;协助委托人完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材料。
4.对工程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明确工程是否满足竣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条件,得出验收调查的总体结论,编制《大渡河金川水电站工程竣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5.协助委托人组织召开竣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技术咨询会,形成技术咨询意见。参会单位和人员包括各级政府单位、建设单位、专业技术专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验收调查单位、监理单位等。
6.协助委托人组织开展现场验收,包括成立验收工作组,开展现场核查、资料核查和组织验收会议,形成《大渡河金川水电站工程竣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7.协助委托人完成竣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文件公示及备案,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向四川省水利厅完成报备并获取回执。
8.协助委托人完成竣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全套文件归档。
9. 配合委托人通过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1年验收核查期,若核查提出整改意见,需协助制定整改方案,直到整改销号。
2.1.6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人通过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1年验收核查期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05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承担过大型水电站工程蓄水或竣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专业细分方向:水土保持)。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大型水电站工程蓄水或竣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承担金川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技术评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5-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6-04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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