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山东菏泽公司粉煤灰、炉渣排放系统委托运营管理;二三期凉水塔清淤;磨煤机筛选钢球;地沟清淤;灰渣石膏清理;电缆敷设;渣仓清理;脱硫区域吸收塔、烟道、地坑、地沟、浆液箱等清淤;石子上料及石粉系统清理;湿除及除雾器清理;检查井清理、循环排污水污泥清理;机组运行期间灰渣清理;零星土建;二三期保温治理及脚手架搭拆;二三期机组检修、调停期间锅炉受热面及烟道清灰、电除尘清灰、大包内清灰;生产区域保洁;生产区域绿化;金属部件无损检测等。菏泽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本次外委项目为山东公司菏泽公司二三期生产辅助及零星工程外委。二期安装 2×300MW 燃煤机组,三期安装 2×330MW 热电联产机组。
2.1.1服务地点:山东菏泽发电有限公司电站距离济南市 260 公里,距离菏泽市10公里,交通方便。
2.1.2本项目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3 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锅炉或汽机维护合同业绩2份,且已完成维护期不低于1年。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期不低于1年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9-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9-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