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地区安保服务项目,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供应商向亚普股份指派的保安人员,配合亚普股份24小时全区域和全程录像监控,对双方确认的目标、区域实施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预防和制止侵害亚普股份安全的行为发生,并积极配合亚普股份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亚普股份正常的生产经营、办公秩序。
2.2 项目实施地点:亚普股份总部、扬州分厂扬子江路厂区和华扬路厂区,实际以亚普股份指定的地点为准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标段名称:扬州地区安保服务项目
2.4.1 招标范围:对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扬州分厂(含扬子江南路厂区和华扬路厂区)进行安保现场服务。
2.4.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1095日历天,工期说明:三年(约1095日历天)。
2.5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扬州地区安保服务项目
3.1.1 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3.1.2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执行期开始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保安服务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3.1.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同时具有: ①保安员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②建(构 )筑物消防员四级及以上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③5年及以上保安相关工作经验(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描述为准); ④最近连续三个月(2026年1月及之后)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
3.1.5 投标人其他要求:无。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7 备注:
4. 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0-23 18:00:00时至2026-10-28 18: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注册、购买(如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