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批大基地20万千瓦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PC总承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本工程规划装机容量200MW,拟安装26台单机容量7.7MW风力发电机组(含1台限功率机组),本期核心建设内容为新建110kV升压站。其中110kV配电装置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35kV配电装置采用两段单母线接线方式。本期26台风电机组经由8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本站35kV配电装置,升压站出线配置1回110kV输电线路,输电线路约18公里,最终接入330kV切吉汇集站,项目最终接入系统方式以接入系统批复文件为准。
2.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进站道路、35kV架空线路、风电配套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相关全部工作;一、二次设备采购;通信系统、铁塔、导线、金具、光缆等材料采购;以及施工、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消缺、设施设备标准化创建、反恐硬件基础建设,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和各项手续办理工作。同时须满足电网性能试验及国家能源技术监督相关技术要求,并完成数据入湖及黑灯工厂的实施等工作。并符合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入网技术要求并实现并网发电为目标。招标范围内未涵盖、缺漏的事项,以及为完成项目并网发电所需的全部工作,均属于投标人建设内容,并由其承担相关费用。本招标范围分界点为:风电场区箱变至上塔电缆终端设备线夹与架空线路引流线连接接触面,接触面以外工作均在本次招标范围中,包含箱变至升压站全部光缆熔接。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计划工期:总工期214天。计划2027年3月15日开工,2027年10月14日并网,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天数不变。
2.2.2项目建设地点: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黑马河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试要求二级及以上。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10kV及以上汇集站(升压站或变电站)的工程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10kV及以上汇集站(或升压站或变电站)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10-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11-03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