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大石桥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区
34.89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大石桥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区34.89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汇能(大石桥)能源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105。
2.2 项目名称:中核大石桥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区34.89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建光伏电站场区位于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境内,分为周家镇葛条峪地块、博洛铺镇华山村地块、周家镇东金寺村地块、博洛铺镇博洛铺村地块、汤池镇东苇子峪村地块、汤池镇西苇子峪村地块。规划装机容量直流侧45.00MWp,交流侧34.89MW,最终送出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及其批复意见为准。
2.4招标范围:
中核大石桥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区34.89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除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工程监理、设备监造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外的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电场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光伏电场初步设计、用于招标的各类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光伏电场施工图设计、光伏电场竣工图绘制、光伏电场概(预)算编制等;
(2)光伏电场设备(除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外)与材料采购、供货,全部设备的试验、安装与调试;设备到货检验、组件检测、性能试验、所有性能测试、保护定值提供、并网性能检测、沉降观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等。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
(3)负责项目工程保险的办理。
(4)本工程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安全设施、消防和防雷等政府要求的所有合规性手续办理。协调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各级政府、电网公司及所有单位的协调、各种因素阻工、征地协调(包含场区及送出线路等)、并网手续协调及办理(包含但不限于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及购售电合同等)。
(6)本工程的所有前期资料、技术和方案资料、施工过程资料、材料与设备资料、试验、隐蔽验收资料、竣工资料及影像资料等随工程一起移交并达到发包人的相关档案验收标准,直到通过最终档案验收为止。
(7)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场区道路、进场道路、光伏支架基础、箱变基础、集电线路基础施工、预制舱基础、SVG装置基础;光伏场区围栏、防雷接地、消防等附属工程施工;临建设施、安全措施及标识、企业标识标志、四通一平、工程供水、临时电源及电场常用备用电源、水土保持工程、检验服务配合项目等内容由承包方负责,土地复合利用方案的编制及实施,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植被恢复等方案的实施。
(8)本工程涉及的接入系统工程(包含预制舱出口至对端站间送出线路工程及接入对端站改造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接入对端站改造工程的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供货、施工、安装与调试、验收等;2)送出线路工程的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供货、施工、安装与调试、验收等;3)送出线路工程所涉及的永久及临时征地费用;4)组织协调并网调试、启动及试运行、工程移交生产预验收、并网验收、竣工验收。接入系统工程按照投标单价及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
(9)本工程涉及的矿区治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方案编制、项目施工及用地协调;2)项目范围内废弃矿山的无人机航拍及地形测绘;3)采用钻探、物探、槽探等勘探手段进行工程勘查;4)现场的岩土力学参数测试、岩矿鉴定及定名;5)编制相关勘查报告、设计报告及图册;6)根据施工图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完成项目施工;7)施工完成后通过政府组织的工程验收,治理的矿区达到销号要求;8)矿区治理工程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实结算。
(10)承包人负责光伏场区的土地征租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当地政府与发包人签订征租地协议,征租地协议中土地使用年限满足光伏场区设计使用寿命年限,土地年租赁价格不高于当地政府公布的综合地价标准,征租地协议中的土地款项由发包人支付。
(11)如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复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被扣留、被行政处罚、产生滞纳金等不利后果需由发包人承担费用的,发包人支付后,自总包合同结算金额中扣除。
(12)承包人应承担工程设备的试运行工作,试运行所需人员、设备、材料、燃料、电力、消耗品、工具等由投标人提供。项目并网后承包人负责协调电网相关部门完成并网后各项电网指标(包括但不限于:高、低电压穿越、电能质量测试、无功补偿装置测试等)的检测和验收。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建设地点/项目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具体进度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应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工程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委派的
①设计单位
②施工单位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对于“供应商电脑信息”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招标人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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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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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365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