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核聚变技术研发基地项目厂外供电及高压变配电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国内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核聚变技术研发基地项目厂外供电及高压变配电工程
2.2招标编号:ZKX20240823A006
2.3计划工期:过渡方案:合同签订后80个日历日;正式方案:具备条件后30个日历日。注:①过渡方案:因项目红线内土方施工,正式方案路径受影响,红线外环网柜至开闭所之间建设临时通道并引入一回电缆,并完成其他附属工程及设备的安装调试。②正式方案:项目红线内具备施工条件后,建成红线外环网柜至开闭所的两回正式电缆。
2.4建设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及技术规格书所示的全部内容,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承装、承修、承试,许可级别:五级及以上),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3年(2020年至2022年或2021年至2023年)净利润无连续亏损,提供2020年至2022年或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承担的类似电压≥10kV的电力工程或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已完成项目须同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内容须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面、时间(已完成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时间为准,正在执行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设内容、关键技术指标等主要内容,否则无效(提供竣工验收报告项目视为已完成项目,否则视为正在执行项目)。
3.5人员要求:
(1) 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一级),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投标单位为项目经理连续缴纳的投标时间截止前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中标后至完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其电子证书的有效性应符合有关规定)
(2) 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投标单位为技术负责人连续缴纳的投标时间截止前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中标后至完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其电子证书的有效性应符合有关规定)
(3) 安全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安全员连续缴纳的投标时间截止前6个月中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3.6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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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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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365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