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开元院区优化提升项目(停车场建设)(项目代码:2207-410000-04-01-514067)-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开元院区优化提升项目(停车场建设)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洛阳崇弘停车场投资建设管理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开元院区优化提升项目(停车场建设)(项目代码:2207-410000-04-01-514067)
2、招标编号:洛建招2024-12
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4)0064号
3、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资金,100%;
4、项目建设
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7、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03957591.92元
8、工期:365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中标后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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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365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