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济源市公司卷烟分拣自动开箱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烟草公司济源市公司卷烟分拣自动开箱机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HXZB】20240631
2、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济源市公司卷烟分拣自动开箱机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598000.00元(含税)
5、采购内容:拟购置一套自动开箱机系统,安装于现有分拣系统前端,能够实现将整件卷烟两端箱盖自动打开并将烟箱中卷烟自动推取上道且须与现有分拣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具体内容详见供货要求。
6、质量保证:满足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的规定,符合现行国家和烟草行业的相关标准及规范。
7、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招标人使用。
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并投入正常使用后24个月。
9、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2)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存款账户
(3)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结果(查询对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法定代表人查询“行贿罪”,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后)。
5、按照《河南烟草商业系统采购管理规定(暂行)河南烟草商业系统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豫烟办〔2020〕151号)要求的“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等内容,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6、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没有因质量或服务原因而败诉或被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天眼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并加盖公章)。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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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365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