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深圳 2024年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方式检修计划信息共享与智能交互功能建设等2个项目第二批次服务专项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09000220018373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 2024年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方式检修计划信息共享与智能交互功能建设等2个项目第二批次服务专项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对深圳 2024年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方式检修计划信息共享与智能交互功能建设等2个项目第二批次服务专项公开招标,共分为2个标的,每个标的分为1个标包,预计采购总金额399.6483万元,技术细节详见技术条件书。
标的1:方式检修计划信息共享与智能交互功能建设,预计金额224.4206万元。标的1-2服务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采购内容为:建立应用于检修业务的信息交互和共享平台,提升检修计划业务沟通的效率,减轻方式人员的工作负担,提升方式专业的综合停电计划管控能力,支撑电网安全可靠运行。主要内容包括:(1) 构建检修计划的数据模型;(2) 建设检修计划的信息共享功能;(3) 建设检修计划的信息交互功能;(4) 检修计划的执行管控功能;(5) 检修计划信息多维展示和统计分析;(6) 检修计划审批的辅助功能。
标的2:深圳电网OMS系统运行管理功能等智能化升级(运行检修管理与自愈运行管理功能加装与完善部分),预计金额175.2277万元。
采购内容为:(1)配网晨操及自愈管理、配网自动化终端管理、配网并网及参数管理、电厂年度检修计划、电厂月度检修计划、装机容量统计、检修管理、安自运行管理、自动化运行管理(交接班管理)、二次安防管理功能完善等功能建设及系统实施调试;(2)与OCS系统、负荷预测系统、网络发令系统、网公司OMS系统(一次部分)等数据接口开发及现货市场数据接口完善;(3)入网安全测评;(4)源代码安全审查。
2.2招标范围:对深圳 2024年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方式检修计划信息共享与智能交互功能建设等2个项目第二批次服务专项公开招标,共分为2个标的,每个标的分为1个标包,预计采购总金额399.6483万元,技术细节详见技术条件书。
标的1:方式检修计划信息共享与智能交互功能建设,预计金额224.4206万元。标的1-2服务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采购内容为:建立应用于检修业务的信息交互和共享平台,提升检修计划业务沟通的效率,减轻方式人员的工作负担,提升方式专业的综合停电计划管控能力,支撑电网安全可靠运行。主要内容包括:(1) 构建检修计划的数据模型;(2) 建设检修计划的信息共享功能;(3) 建设检修计划的信息交互功能;(4) 检修计划的执行管控功能;(5) 检修计划信息多维展示和统计分析;(6) 检修计划审批的辅助功能。
标的2:深圳电网OMS系统运行管理功能等智能化升级(运行检修管理与自愈运行管理功能加装与完善部分),预计金额175.2277万元。
采购内容为:(1)配网晨操及自愈管理、配网自动化终端管理、配网并网及参数管理、电厂年度检修计划、电厂月度检修计划、装机容量统计、检修管理、安自运行管理、自动化运行管理(交接班管理)、二次安防管理功能完善等功能建设及系统实施调试;(2)与OCS系统、负荷预测系统、网络发令系统、网公司OMS系统(一次部分)等数据接口开发及现货市场数据接口完善;(3)入网安全测评;(4)源代码安全审查。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深圳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专项。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服务期/工期 |
1 | 标的1:方式检修计划信息共享与智能交互功能建设 | 224.4206 | 1 | 1 | 方式检修计划信息共享与智能交互功能建设 | 224.4206 | 224.4206 | 否 | / | /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2 | 标的2:深圳电网OMS系统运行管理功能等智能化升级(运行检修管理与自愈运行管理功能加装与完善) | 175.2277 | 1 | 1 | 深圳电网OMS系统运行管理功能等智能化升级(运行检修管理与自愈运行管理功能加装与完善) | 175.2277 | 175.2277 | 否 | / | /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 9.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 举报 收藏 0 打赏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