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目前,电解一车间一、二厂房和三、四厂房照明灯具更换时间分别是 2017 年、2015 年,电解二、三车间、动力车间及阳极车间粉料房照明灯具均在 2016 年技改复产中整体 更换。
以上照明灯具使用年限均已达 7 年,光照度下降,故障率及维修成本居高不下,在使 用过程中,检修车间对部分损坏的照明灯具申报计划进行了更换,由于照明灯具的色差及 光照度存在偏差,零星部分更换已无法满足生产车间现场照明安全生产需求。
项目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 天内完成材料、灯具采购、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2 招标范围
2.2.1 采购并更换电解一车间、电解二车间、电解三车间、阳极车间、动力车间高顶灯 共 877 盏。各车间高顶灯数量、安装垂直高度及分布具体如下:
(1)电解一车间高顶灯 350 盏室内厂房顶工字钢架高顶灯,安装垂直高度 13.5 米,五、六、七、八工区各 65 盏;通 道高顶灯安装垂直高度 9.5 米,一、二、三、四厂房中间通廊共计 24 盏;剩余 66 盏对一、 二厂房损坏的高顶灯进行更换。
(2)电解二车间高顶灯 228 盏室内厂房顶工字钢架高顶灯,安装垂直高度 13.5 米,一、二、三工区各 76 盏。
(3)电解三车间高顶灯 201 盏室内厂房顶工字钢架高顶灯,安装垂直高度 13.5 米,一工区 60 盏、二工区 63 盏、三 工区 63 盏;通道高顶灯安装垂直高度 9.5 米,一通道 2 盏、二通道 4 盏、三通道 5 盏。
(4)阳极车间高顶灯 80 盏室内厂房顶工字钢架高顶灯,安装垂直高度 13.5 米,北厂粉料房 32 盏,南厂粉料房 48 盏。
(5)动力车间高顶灯 18 盏空压站机房室内房顶工字钢架高顶灯,安装垂直高度 9.5 米,东西方向共两排,安装距 离为 8 米,共计 16 盏;机房东西两头正中间各安装 1 盏,安装垂直高度 9.7 米。
2.2.2 采购并更换电解一车间照明控制箱(8 个工区、6 个通道各 1 套)、电解二、三车 间照明控制箱(8 个通道各 1 套)。
工程量清单:
序号 |
工作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采购并更换电解一车间高顶灯 |
盏 |
350 |
|
2 |
采购并更换电解二车间高顶灯 |
盏 |
228 |
|
3 |
采购并更换电解三车间高顶灯 |
盏 |
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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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采购并更换动力车间高顶灯 |
盏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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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采购并更换阳极车间高顶灯 |
盏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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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采购并更换电解一车间照明控制箱 |
套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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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采购并更换电解二、三车间照明控制箱 |
套 |
14 |
|
2.2.3 主要技术要求
2.2.3.1 无损拆除原有损坏灯具及电源控制箱,清理积灰,交由甲方各属地单位保管;
2.2.3.2 灯具、控制箱安装应牢固可靠,灯具所用金属防水接头密封圈应齐全、完好,控制箱进出线格兰头固定密封;
2.2.3.3 单个灯具的绝缘导线截面积应与灯具功率相匹配,软连接线采用 2×2.5mm² ZRRVV 多股铜芯软电缆,灯具电源软连接线软管敷设;
2.2.3.4 厂房照明供电电源线连接处用专用接头,做好绝缘处理,配线管路按明配管 敷设,且具备防雨功能;
2.2.3.5 灯具安装方式为吊链式安装,吊链长度为 200mm,并配有灯具防脱装置 ;
2.2.3.6 工区、通道照明控制箱要求接触器一键启停,分区空气开关控制,配电源及 运行指示灯,加厚 304 不锈钢防水防尘控制箱,柜体表面喷涂有电危险标识,带把手锁;
2.2.3.7 厂房照明高顶灯、照明控制箱按照现场布置进行更换, 根据实际情况对线路 进行技改;
2.2.3.8 通电调试、交付使用。
2.3 供货条件
2.3.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生产车间厂房照明技改技 术规范;
2.3.2.项目中所涉及材料备件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完成;
2.3.3.本技术规范中提出的技术要求为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生产车间厂 房照明更换、安装的基本要求,乙方同时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备件应同时满足国家及行 业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2.3.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性能满足本技术要求;
2.3.5.本技术规范所应用各项标准、规范与现行有关国家、行业标准有较大出入时, 按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执行。
2.3.6 投标前送样品比对参数并封存样品。
2.3.7 若中标,乙方送货产品与封存样品必须符合,不符合,甲方拒收,所产生费用 由乙方承担。
2.3.8 甲方要对灯具的输出功率进行实测、对灯具参数及相关配件进行核对、核对降 额使用说明书与实际符合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 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 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 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 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 有至少 2 个及以上相同或相似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
(5)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B证)。
(6)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9 月 23 日至 2024 年 9 月 39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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