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网智慧能源技术 2024年配网智慧供电装置元器件(机箱、供电模块、监测模块、蓄电池及配套辅材)物资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CG09000220019339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电网智慧能源技术 2024年配网智慧供电装置元器件(机箱、供电模块、监测模块、蓄电池及配套辅材)物资公开招标,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深圳电网智慧能源技术 2024年配网智慧供电装置元器件(机箱、供电模块、监测模块、蓄电池及配套辅材)物资公开招标项目。
2.2招标范围:标的1:配网智慧供电装置元器件
1)机箱,需求数量4269个;2)供电模块,需求数量4269个3)监测模块,需求数量4269个;4)蓄电池,需求数量4269个;5)配套辅材,需求数量4269套;预计采购金额1368.2145万元。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深圳。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招标
框架协议生效时间(协议签订时间或上一个框架协议失效时间,以晚到者为准)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各标包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及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20%,+50%)和框架采购协议执行规则等内容。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含延长期)内发生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其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供应量优先采用其他供应商足额部分进行弥补,仍然有缺额的,则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2024年配网智慧供电装置元器件(机箱、供电模块、监测模块、蓄电池及配套辅材) | 1368.2145 | 1 | 2024年配网智慧供电装置元器件(机箱、供电模块、监测模块、蓄电池及配套辅材) | 1368.2145 | / | 不收取 | 不收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按要求提交。 10.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深圳电网智慧能源技术 财务经营部 监督投诉机构 监督投诉机构 10.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1. 举报 收藏 0 打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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