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网智慧能源技术 2026年高频回波装置模块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090002200228267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电网智慧能源技术 2026年高频回波装置模块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结合本单位发展需求,现对深圳电网智慧能源技术 2026年高频回波装置模块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1个标的,1个标包。
标的1:高频回波装置模块
计划采购:1、高频信号发射模组10套;2、定向耦合模组10套;3、可编程滤波模组10套;4、信号接收模组10套;5、智能控制系统10套。
预计采购金额为:564.80267万元。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深圳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架协议生效时间(协议签订时间或上一个框架协议失效时间,以晚到者为准)至 2027年12月31日)。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各标包框架采购协议预计的采购金额及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20%,+50%)和框架采购协议执行规则等内容。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预计采购量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预计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预计采购量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含延长期)内发生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其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供应量优先采用其他供应商足额部分进行弥补,仍然有缺额的,则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名称 | 中标比例(%)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 1 | 高频回波装置模块 | 1 | 高频回波装置模块 | 100 | 564.80267 | 详见报价表 | 否 | / | / |
备注:
(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报价表及报价要求:详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且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的其他组织。 |
| 2 | 投标人须按照要求,在(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按要求提交。 10.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