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2026年数字化项目(数字员工多领域综合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等)服务专项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09000220023135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 2026年数字化项目(数字员工多领域综合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等)服务专项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深圳 2026年数字化项目(数字员工多领域综合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等)服务专项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深圳 2026年数字化项目(数字员工多领域综合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等)服务专项公开招标,预计采购金额:4054.425956万元
标的1:深圳 客户服务平台(电力市场专业)改造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涉及市场营销域的购电档案管理、购电结算管理、核算管理等应用功能开发及部署实施工作,开发与实施相结合的复合项目。
预计采购金额:421.088596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项目计划工期为12个月,具体实施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标的2:深圳 客户服务平台(柔性负荷、电鸿、计量生产调度)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营销管理系统关于″智能柔性调控终端”、电鸿智能台区终端、负荷管理分支装置等设备在负荷预建档、检定、到货验收、台账查询、装拆录入、鉴定再利用、损坏、丢失、报废等全流程操作、营销资产台账适应性改造、业务工单流程环节改造、新增电鸿设备资产数据与外部系统(计量自动化)实时同步功能的建设。以及计量生产调度平台优化改造,实现营销数据实时同步。
预计采购金额:731.883798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项目计划工期为12个月,具体实施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标的3:数字员工多领域综合应用场景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聚焦营销、计量、稽查、财务、项目管理等核心业务领域及行政、新闻、党建等职能部门,开展多领域、多场景的″人工智能+”综合应用建设。
预计采购金额:776.32829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项目计划工期为12个月,具体实施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标的4:2026年机房机架租赁(关键系统容灾)项目
招标范围:1、提供机房场地(包含机位、机架)、机架电力供应服务及机架制冷供应服务,用于放置主要系统异地灾备平台相关硬件设备等;2、提供企业专网接入服务;3、安全可靠的数据中心环境; 4、机房环境及辅助设施日常维护服务;5、提供租赁机柜所在区域环境及基础设施监控平台远程访问权限;6、故障响应和解决服务等。
预计采购金额:943.9680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
标的5:营配e办数字服务工作台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涉及营配e办数字服务工作台的工作区、监控区、综合区、应用区及数字服务工作台eLink的建设工作。
预计采购金额:1181.157272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项目计划工期为12个月,具体实施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深圳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专项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 1 | 标的1:客户服务平台(电力市场专业)改造建设 | 客户服务平台(电力市场专业)改造建设 | 421.088596 | 421.088596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项目计划工期为12个月,具体实施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 否 | / | / |
| 2 | 标的2:客户服务平台(柔性负荷、电鸿、计量生产调度)建设 | 客户服务平台(柔性负荷、电鸿、计量生产调度)建设 | 731.883798 | 731.883798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项目计划工期为12个月,具体实施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 否 | / | |
| 3 | 标的3:数字员工多领域综合应用场景建设项目 | 数字员工多领域综合应用场景建设项目 | 776.32829 | 776.32829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项目计划工期为12个月,具体实施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 否 | / | |
| 4 | 标的4:2026年机房机架租赁(关键系统容灾) | 2026年机房机架租赁(关键系统容灾) | 943.968 | 943.968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 | 否 | / | |
| 5 | 标的5:营配e办数字服务工作台建设 | 营配e办数字服务工作台建设 | 1181.157272 | 1181.157272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项目计划工期为12个月,具体实施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 否 | / |
备注:
结算方式:结算时按中标结果、依据审定工作量及合同结算条款进行结算。
标的1:客户服务平台(电力市场专业)改造建设:总价包干合同
标的2:客户服务平台(柔性负荷、电鸿、计量生产调度)建设:总价包干合同
标的3:数字员工多领域综合应用场景建设项目:中标价只作为合同签订的暂定价,合同签订的暂定价与结算价(结算评审后的金额)相比,取其低者作为最终结算价。
标的4:2026年机房机架租赁(关键系统容灾):中标价作为合同暂定价,最终以实际核定的工作量,并按照甲方规定程序的审定结算价办理合同价款结算。合同最终结算价的确定规则为:如果审定结算价高于合同暂定价,则按照合同暂定价结算;如果审定结算价低于合同暂定价,则按照审定结算价结算,合同暂定价高于审定结算价的金额在支付结算款项时予以扣除。单个设备的每日租赁费用按投标单价除以365日取值。
标的5:营配e办数字服务工作台建设:中标价只作为合同签订的暂定价,合同签订的暂定价与结算价(结算评审后的金额)相比,取其低者作为最终结算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按要求提交。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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