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调控中心2026年技改项目第一批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270002200233948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 调控中心2026年技改项目第一批公开招标,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标的1:本项目拟开展态势感知系统专用通道改造、本体运行监视等功能加装,通过优化通道性能、增强系统本体与网络安全智能分析、改造脆弱性自动探测、完善数据可视化功能及基础模块,实现运行更高效、监测更精准、管理更精益的一体化安全防御体系。
标的2:本项目拟开展网安远程运维平台运维工具、高级应用等功能加装,建立二次运维网络安全管控技术体系;提升安全运维管控能力,为其他业务系统提供统一安全管控,全面支撑二次专业应用系统中多种类型的运维工作,同时联动态势感知等系统,提升各专业网络安全协同能力。
标的3:本项目拟研发全维度综合防误技术,实现调度操作智能防误纠错,有效识别并消除调度操作中薄弱环节与潜在风险,提升设备操作安全性,实现多维度防误,高效减轻调度工作负担。
标的4:本项目拟在现有的主配一体化OCS系统上进行改造,结合硬件更换进行主配一体化OCS系统的自主可控配套改造。本次对主配一体化OCS系统平台国产架构适配,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的CPU架构和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平台上对整体OCS系统进行适配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资源平台、系统运行监视、一三区数据同步、前置采集、高级应用功能与加装类功能等。基于自主可控的虚拟桌面服务器及终端,部署国产虚拟桌面软件,通过分布式技术构建硬件全冗余的平台集群,通过虚拟桌面软件中的虚拟化组件,实现OCS系统工作站的虚拟化,并实现集中安全管控,实现OCS系统工作站全栈国产化自主可控。OCS系统相关数据、应用均运行在虚拟桌面软件服务器上,虚拟桌面软件的管理、接入网络与OCS系统主干网络相互隔离。
标的5:本项目拟开展调控中心E8000系统安全可控平台、应用软件及接口等的适配改造,确保该系统在安全可控基础软硬件下连续稳定运行。
2.2招标范围:具休详见附件技术条件书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市。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专项。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开展网络安全审查 |
| 1 | 标的1:调控中心态势感知系统专用通道改造、本体运行监视等功能加装 | 调控中心态势感知系统专用通道改造、本体运行监视等功能加装 | 282.86 | 282.86 | 标的1-5: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27年12月31日 | 否 | / | / |
| 2 | 标的2:调控中心网安远程运维平台运维工具、高级应用等功能加装 | 调控中心网安远程运维平台运维工具、高级应用等功能加装 | 293.6 | 293.6 | 否 | / | ||
| 3 | 标的3:调控中心配网OMS系统业务全流程校核与防误功能加装 | 调控中心配网OMS系统业务全流程校核与防误功能加装 | 300.13 | 300.13 | 否 | / | ||
| 4 | 标的4:调控中心主配一体化OCS系统自主可控改造 | 调控中心主配一体化OCS系统软件功能自主可控改造 | 113.65 | 113.65 | 否 | / | ||
| 调控中心主配一体化桌面虚拟化自主可控改造 | 194.6 | 194.6 | 否 | / | ||||
| 5 | 标的5:调控中心E8000系统自主可控改造(软件功能安全可控适配改造) | 调控中心E8000系统自主可控改造(软件功能安全可控适配改造) | 150.6 | 150.6 | 否 | 是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 1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法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其他组织需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 2 | 投标人不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黑名单或预警名单内(处理措施为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 3 |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 异议递交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按要求提交。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