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供应链中心2026年监控中心DLP大屏系统维修公开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G2700062002378102)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广州 供应链中心2026年监控中心DLP大屏系统维修公开询比采购,采购人为广州 ,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供应链中心大楼物资采购供应监控中心DLP大屏系统已运行9年,屏幕板翘起脱落,光学成像系统无法在屏幕板成像,影响供应链中心大楼物资采购供应监控中心的工作开展,需要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修复。
2.2采购范围:对供应链中心本部601室监控中心DLP大屏系统的DNP纯树脂屏幕板进行维修。
2.3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清单: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响应保证金 | 是否开展网络安全审查 |
| 1 | 供应链中心2026年监控中心DLP大屏系统维修项目 | 供应链中心2026年监控中心DLP大屏系统维修项目 | 6.501488 | 6.501488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 | 否 | / | 否 |
注: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 1 |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法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其他组织需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 2 | 供应商不得存在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的。 |
| 3 | 供应商必须按照要求,在() 异议递交 9.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