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25 年 3 月 16 日,湖南省发改委,省能源局与省能监办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新形势下加强湖南省电力系统稳定工作行动方案(2025-2027 年)》的通知,通知要求国网湖南电力调控中心直调水火电厂推动一次调频主动测试子站建设。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有四家水电属于湖南省调电厂,分别为碗米坡水电厂、挂治水电厂、洪江水电厂及凌津滩水电厂。因此, 上述电厂均需按电网调度有关文件要求完成一次调频主动在线测试系统现场子站建设,其中:
碗米坡水电厂位于沅水支流酉水中游,地处湖南省湘西州保靖县境内,下游距保靖县城 18 公里,装机 240MW(3×80MW),其中调速器电气控制柜为北京中水科生产的 CVT-100 型设备,电厂 PMU 装置计划 2026 年进行改造。
挂治电厂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境内,下游距锦屏县城 3公 里 , 装 机 150MW(3×50MW) 。 调 速 器 控 制 系 统 为 北 京 中 水 科 生 产 的CVZT-100-6.3 型设备,PMU 设备为北京四方生产的CSD-361 型设备,运行状况良好。
洪江水电厂位于沅水干流中上游河段,地处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横岩乡,上游距洪江市 21 公里,下游距洪江区 5 公里,装机 270MW(6×45MW),其中调速器电气控制柜为能事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 MGC4000 型设备,电厂 PMU 装置为江苏华瑞泰生产的 LPS-700 同步相量测量装置。
凌津滩水电厂位于常德市桃源县夷望溪镇,装机容量 270MW(9×30MW),其中调速器控制柜为能事达生产的 MGC3004 设备,电厂 PMU 装置为北京四方生产的CSD-361 型同步相量测量装置。
2.2 招标范围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各标段电厂一次调频主动测试系统现场子站建设要求的所有设备、配件及配套服务, 并最终通过与湖南省调一次调频主动测试系统主站调试。
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有一次调频主动测试系统现场子站建设的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选型方案、系统拓扑图、调速器配套升级改造及程序完善方案、PMU 装置通道配置方案、子站投运后预期效果及与湖南省调主站通讯接口开发与联调的初步方案等内容。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分为 I 标段、II 标段。
I 标段:立式机组一次调频主动测试系统现场子站建设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
具体如下:
碗米坡及挂治水电厂两站共 6 台水轮发电机组一次调频主动测试系统现场子站建设,并接入湖南省调机组一次调频主动在线测试系统调度端主站,子站具备接收调度端主站下发测试扰动指令和典型扰动测试频率曲线并控制机组完成一次调频主动在线测试的功能的目的,所需要的全部设备主要包括且不限于以下部分:
1)两站共 6 台立式水轮发电机组一次调频主动测试系统现场子站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2)两站共 6 台立式机组调速器控制系统配套升级改造;
3)两站的 PMU 装置配套升级改造;
4)与调度主站通讯的接口开发,实现一次调频主动测试系统现场子站与调度主站通过调度数据网进行信息和指令交互功能,协调两站完成国家电网公司湖南调度控制中心直调机组一次调频主动在线测试系统调度端主站配置及相关网络安全配置;
5)一次调频主动测试系统的联调试验;
6)上述工程内容的全部设计、制造、校验、包装、运输、交货、安装、调试、整体试验及人员培训。
II 标段:灯泡贯流机组一次调频主动测试系统现场子站建设采购及配套服务。具体如下:
洪江电厂及凌津滩电厂两站共 15 台水轮发电机组一次调频主动测试系统现场子站建设,并接入湖南省调直调机组一次调频主动在线测试系统调度端主站,子站具备接收调度端主站下发测试扰动指令和典型扰动测试频率曲线并控制机组完成一次调频主动在线测试的功能的目的,所需要的全部设备主要包括且不限于以下部分:
1)两站共 15 台灯泡贯流机组一次调频主动测试系统现场子站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2)两站共 15 台灯泡贯流机组调速器控制系统配套升级改造;
3)两站的 PMU 装置配套升级改造;
4)与调度主站通讯的接口开发,实现一次调频主动测试系统现场子站与调度主站通过调度数据网进行信息和指令交互功能,协调两站完成国家电网公司湖南调度控制中心直调机组一次调频主动在线测试系统调度端主站配置及相关网络安全配置;
5)一次调频主动测试系统的联调试验;
6)上述工程内容的全部设计、制造、校验、包装、运输、交货、安装、调试、整体试验及人员培训。
2.3 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年。其中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首批 2 个电站各 2 台套设备交货,后续设备投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提前备货。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 6 个月,试运行期满后,经发包人竣工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 ”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一次调频主动测试系统现场子站设备的制造商。
(2)近 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设备质量及环保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同类设备 2 个及以上项目成功运行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尾页、技术参数页、供货范围页、签字页),并附用户开具的设备运行情况证明材料和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 1 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应有 3 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历,近 3 年内负责过 1 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实施(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5)投标人需拟派至少 2 名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拟派现场技术人员中,须确保至少 1 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6)投标人必须明确拟提供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相关信息需在报价文件对应清单中完整载明。
(7)同一供应商可同时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12 ) 被 有 关 国 家 机 关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 8 月 28 日至 9 月 4 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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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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