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HTCL-ZB-236106 2.2项目名称:齐富公路(S504)齐齐哈尔段K16+442嫩江大桥伸缩缝维修工程施工 2.3招标范围:伸缩缝维修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标段 名称 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基本情况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B1 齐富公路(S504)齐齐哈尔段K16+442嫩江大桥伸缩缝维修工程施工 伸缩缝维修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嫩江大桥位于齐富公路(S504)齐齐哈尔段,中心桩号K16+442,建于2011 年, 上部结构为6×30m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转连续小箱梁+(41+(6×65)+41)m 变截面连 续箱梁+32×30m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转连续小箱梁,肋板式桥台,柱式桥墩,钻孔桩 基础,桥梁全长为 1618.12m,桥面宽度:净23.5m+2×0.5m 防撞护栏。
设计荷载: 公路-Ⅰ级。
引道公路等级:一级公路,路基宽度:24.5m,沥青混凝土路面。
486.6189 2.5计划工期:2023年12月22日-2024年6月30日,共191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8】33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2018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公路工程施工,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B1标段 独立完成1个大桥或特大桥的施工工程。
注:①业绩要求中的施工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养护工程(大中修)。
②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也可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③如投标人一个工程项目中包含多个大桥或特大桥的施工,则可分别进行认定。
3.1.3财务要求:/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并持有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注:2021年度在交通运输部或2022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均无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 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17时00分至2023年11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 网”的《黑龙江省 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 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2未按“黑龙江 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 平台进行。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省 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或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3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如需填报价请用文字“报价见第二个信封”或符号“/”代替。
5.4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在远程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5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29 日9时0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为准。
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应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等操作,其投标将被否决。
5.6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24小时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 平台对接的银行。
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 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费用自理。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发布编辑: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