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建设规模、范围、内容及投资最终以招标人的建设需求和规划部门审核为准。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1)勘察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超前钻勘察、管线物探、土壤氡气检测和补勘(若需)及后续服务。
各阶段的勘察和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2)设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负责(1)本工程的方案深化设计、基坑支护方案设计、放线、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及专家论证、基坑评审及设计、基坑环境调查报告、熟悉方案、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需满足初步设计审查深度)和施工图设计及设计跟踪,按相关规范配置包括建筑、所有室内外装修、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含评审、申报)、结构(含钢结构)、智能化(电视、电话、网络、广播、监控、所有监控线接入监控室)、给排水(排水作全面考虑,包括空调排水、高压给水、低压给水等)、消防、人防、通讯、防雷、通风空调(含防排烟)、电气、幕墙及门窗(幕墙需达到详细施工图深度及门窗达到详细的深化图)、供配电(包括高压供电及电房的变配电设计和低压供电部分的设计,且须满足并通过南海区供电主管部门的审查)、备用发电机供电、相关功能用房(含厨房、洗衣房、垃圾房、设备房等)、电梯(含五方通话)、围墙、大门、环保节能等专业设计、施工工艺图。
用地红线范围内室外道路、给排水、排污(雨污分流)、园林景观、照明及亮化、综合管线(需包括建筑室内外布线统筹)、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地基承载(发包人提供设备参数)、室内外停车场设计、室内外交通标线、充电桩等以及用地红线外与市政给排水接口的衔接部分、地块区间路等相关专业设计。
(3)上述工作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国土、规划、交通、水利、供电等部门报审、报建工作(报审报建过程中向各职能部门缴纳的相关规费由招标人承担),完成施工配合、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工作】,以及设计代表驻场服务;如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勘察设计内容组织专家评审的,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及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工期(交货期) 勘察设计周期:总勘察设计周期为 80 个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不包含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文件时间)。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 个日历天内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建设需求进行深化设计,并提交进行深化设计后的方案成果; (2)深化设计的方案成果通过评审后 3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含土壤氡、噪声检测)、基坑环境调查报告、最终版的初步设计文件、概算、地下管线勘查成果、地质勘查报告及效果图等; (3)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取得规划许可证) 20 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蓝图10份、CAD(可编辑)及PDF格式文件、计算书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一份以进行施工图审核。
(4)施工图审核完成后(第三方审图合格) 10 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完成并提交施工图修编蓝图10份、CAD(可编辑)及PDF格式文件、计算书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一份。
(5)本项目勘察设计总工期为80 个日历天,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勘察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提供招标人因审查、报批报审要求所需的图纸及相关资料(配合招标人做好报批报审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
最高投标限价 94600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
所有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单位。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②所要求的企业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1)或(2)或(3)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勘察资质要求:具备(1)或(2)或(3)资质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2.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
所有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单位。
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 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
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企业类别分别为:“工程勘察企业 ”、“工程设计企业 ”。
若为联合体投标,勘察单位须持有“工程勘察企业 ”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须持有“工程设计企业 ”诚信档案。
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进粤 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5、对投标人拟派 5.2拟派 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 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 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6、对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
) 6.1 勘察负责 6.2拟派勘察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
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办理了 登记手续。
6.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勘察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拟投入到本项目的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 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否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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