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简介
年产1000吨N-甲基-4-硝基邻苯二甲酰亚胺和500吨4,4’-氧双邻苯二甲酸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需开展年产1000吨N-甲基-4-硝基邻苯二甲酰亚胺和500吨4,4’-氧双邻苯二甲酸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本次为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年产1000吨N-甲基-4-硝基邻苯二甲酰亚胺和500吨4,4’-氧双邻苯二甲酸酐项目位于应城市长江埠发展大道6号(应城市经济开发区赛孚工业园内),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环保投资28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24936.40m2(约37亩),原有总建筑面积约6213.6m2,保留使用原厂区已建的办公楼、门卫室、丙类车间(原名为后处理车间)、甲类车间(原名为合成车间,做预留车间使用)、综合仓库、五金库以及污水处理站,对除此以外的其他构筑物进行拆除(主要包括原有的甲类仓库、配电房及机修间);在此基础上,建设单位新增建筑面积4000m2(新增3号车间及室外设备区、冷冻室、冷却水池、消防水池、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中控室及罐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0吨N-甲基-4-硝基邻苯二甲酰亚胺和500吨4,4’-氧双邻苯二甲酸酐项目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q4KiatXiNIgi3ZXEMnpJg
提取码:7mjr
纸质报告书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索取。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体范围为以项目为中心,5×5km范围。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本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否则提出的异议按无效处理。
(1)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新舟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5572538702
单位地址:应城市长江埠发展大道6号(应城市经济开发区赛孚工业园内)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孝感高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工
联系电话:0712-2102663
电子信箱:389899343@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公众意见。
新舟-初稿-二次公示2023.12.21.pdf在线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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