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2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项目配套磨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23-12-250
地区:新疆
行业:化工医药,机械电子
进展阶段:环评公示
投资总额:460000万元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年处理能力180万吨/年磨浮项目,一期90万吨/年,二期90万吨/年。建设料场、破碎筛分系统、磨浮及浓缩系统、产品脱水、库房、配电室等生产辅助设施及生活办公设施。
项目简介
style="padding-left: 15px;padding-right: 15px;">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2月,受巴州西域楼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新疆格润特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2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项目配套磨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3年12月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完成了《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2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项目配套磨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2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项目配套磨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具体公告如下内容: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二)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格润特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周工,联系电话:0991-2332896。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项目所在地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热心人士。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州西域楼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艾经理
联系电话:0996-7100042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格润特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联系人:周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0991-3656057
邮箱:595265820@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表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巴州西域楼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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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justify">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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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ef="http://www.xjhbcy.cn/hbcyxh/20231222/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2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项目配套磨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_17032148132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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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ze="3">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2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项目配套磨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内容:
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2 万吨/
年电池级碳酸锂项目配套磨浮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巴州西域楼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2 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项目配套磨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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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
1.1 项目背景
新疆矿产资源丰富,具有资源优势突出、矿种齐全、分布广、配套程度高、
部分矿种资源储量大、质量好等特点,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开发区。目前已发
现矿种 152 个,占全国已发现矿种 173 个的 87.9%。在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中,
铬、锌、铌(氧化铌)、锂(锂辉石)等 10 种居全国第三位。随着全球新能源
行业的迅猛发展,锂从一种小众金属开始成为各国争抢的重要资源。全球锂需求
量的增加导致行业对锂辉石的需求量不断增加,锂辉石选矿具有广阔的市场需求。
若羌县拥有储量丰富的锂云母和锂辉石资源,目前已探明可利用的锂储量不
低于 135~160 万吨碳酸锂当量。在国家大力提倡发展环保锂资源制备电池级碳酸
锂产业、促进碳酸锂工业转型升级的市场形势下,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若羌县建设年产 12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缓解当前电
池级碳酸锂市场需要的局面,并于 2022 年 7 月 8 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
境厅以《关于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2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审〔2022〕140 号)文件予以批复。该项目投资 460000
万元进行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主要建设 2 条锂辉石精矿制碳酸锂生产线(单
线产能 2 万吨/年)和 2 条锂云母精矿制碳酸锂生产线(单线产能 1 万吨/年);
二期工程建设内容、生产规模、产品与一期工程相同。项目建成后年产电池级碳
酸锂 12 万吨,年消耗锂精矿量约 35 万吨。
为配套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2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生产,
巴州西域楼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拟投资 14000 万元
在若羌新材料产业园内的碳酸锂厂区的西南角建设《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
司 12 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项目配套磨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年产
锂精矿约 23.4 万吨。2023 年 6 月 5 日,建设单位向若羌县发展改革委员会申请
了备案。本项目建设年处理能力 180 万吨磨浮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为
90 万吨/年,二期为 90 万吨/年。建设内容主要有料场、破碎筛分系统、磨浮及
浓缩系统、产品脱水,配电室、库房等生产辅助设施及生活办公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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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建设项目特点
(1)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矿原料为长石伴生锂矿石(主要含钾长石、
钠长石和氧化锂等),主要产品为锂精矿,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改)中“鼓励类”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采
矿业”中的“其他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B0919)”。
(2)本项目采用破碎筛分+磨矿+浮选工艺流程;浮选锂辉石精矿经过过滤
脱水得到最终锂精矿;尾矿依托若羌新材料产业园固体废物处置场进行处置。本
项目运营期以废气、废水、固废排放为主要污染特征,其大气污染物处理措施是
否合理、废水处理及排放去向、固废处置可行性等是减少项目建设对外环境污染
的重点关注问题。还需重视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引发的环境影响能否满足区域环
境功能,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否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环境风险是否
可以接受等。
(3)本项目尾矿依托若羌新材料产业园固体废物处置场进行处置。该固体
废物处置场由若羌新材料产业园建设,单独另行环评,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
因选矿工程尾矿处理及处置为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关注内容,本次环评建议依托尾
矿库未建成之前,本项目不得投产。
1.3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82
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等有关相关规定,
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2023 年 12 月,巴州西域楼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新疆格润特环
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2 万吨/年电池级碳酸
锂项目配套磨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2023 年 12 月 4 日,接受委托后,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技
术资料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初步环境调查后,评价单位组织有关环评人员赴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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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实地踏勘,对评价区范围的自然环境、周边企业及人口分布情况进行了调查,
收集了当地水文、地质、气象以及环境现状等资料。
(3)2023 年 12 月 6 日,协助建设单位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和公示,该项目
环评第一次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上发布。
(4)2023 年 12 月 7 日,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对建设项目进行了
认真细致地工程分析,根据各环境要素的评价因子筛选及其相应评价等级要求,
确定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
(5)2023 年 12 月 17 日,项目组根据分工对各环境要素进行了环境影响预
测和评价,提出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了技术经济论证,得出项目建设的
环境可行性结论,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2 万
吨/年电池级碳酸锂项目配套磨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6)2023 年 12 月 21 日,该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
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上发布,并同步在项目区周边人员密集区进行张贴公告,
在当地报纸上进行登报公示。
(7)2023 年 12 月底,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入新疆格润特环保科技有
限责任公司内审程序,经校核、审核、审定后定稿。
(8)202X 年 X 月 X 日,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上发布。公示结束后提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报告书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本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的环境
保护管理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
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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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3-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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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本项目为新建长石伴生锂矿石选矿工程,选矿原料为长石伴生锂矿石(主要
含钾长石、钠长石和氧化锂等),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2021 年修订版)中“第一类 鼓励类”“九、有色金属”“1、有色金属现有
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开发,紧缺资源的深部及难采矿床开采”类项目,符合国家当
前的产业政策。
本项目选矿矿种为锂辉石矿,属于重点勘查开采矿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
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的相关要求。项目选矿工艺采用三
级破碎、二级磨矿以及浮选锂辉石精矿选别技术。选矿工艺及选矿过程中的废气、
废水、噪声、固废等防治措施可行。本项目建设未设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脆弱区等区域内,符
合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定,符合“三线一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环境
准入条件(修订)》《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国家及地方环境政
策要求。综上,项目建设符合行业环境准入条件,符合现行环境保护规划政策、
法规要求。
1.5 关注的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项目特点,本次评价中主要关注以下环境问题及其影响:
(1)关注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的可行性,是否能实现达标排放,对
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2)关注本项目运营期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关注项目供水水源,重点关
注项目用水是否在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范围内;
(3)关注本项目运营期尾矿去向,重点关注固体废物处置场可依托性。
1.6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规划,项
目不涉及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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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敏感区,选址合理;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建设
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在本项目环评过程中开展了公众参与
调查,至信息公告的截止日期未收到相关反馈信息。
评价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新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公众
认同性较好。只要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
施、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各项污染物均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其生态影响和
环境风险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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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 环境保护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 修订,2015.1.1 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修正,2018.12.29
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7.2 修订,2016.7.2 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 修正,2018.1.1 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 修正,2018.10.26
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 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4.29 修订,
2020.9.1 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 年修订)》(2021.12.24 修
正,2022.6.5 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 年 08 月 27 日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2.29 修正,2012.7.1 实
施);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12.26 修正,2018.12.26
实施);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8.26 修订,2020.1.1 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12.25 修订,2011.3.1 实施);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10.26 修正,2018.10.26
实施);
(1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10.26 修正,2018.10.26 实施);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10.26 修正,2018.10.26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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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2017.10.1);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 16 号,
2021.1.1);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修订版,发改委令
第 49 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
〔2012〕77 号);
(5)《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3〕37
号,2013 年 9 月 10 日);
(6)《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5〕17
号,2015 年 4 月 16 日);
(7)《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6〕31
号,2016 年 5 月 31 日)
(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 4 号令,2019 年 1
月 1 日);
(9)《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
办环评〔2018〕18 号,2018 年 2 月 24 日);
(1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2021.1.1);
(11)《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 23 号),2021.11.30;
(12)《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 48 号);
(13)《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6 号)2021.3.1;
(1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发〔2017〕4
号);
(15)《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9〕25
号);
(1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2 号)20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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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关于印发〈“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环环评〔2022〕26 号);
(18)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名录》
的公告,公告 2020 年第 54 号,2020 年 11 月 25 日;
(19)《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土壤〔2018〕22 号,
2018 年 4 月 16 日。
2.1.3 地方性法规及政策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新人大公告第 11 号 2018 年,
2018.09.21);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准入条件(修订)》(新环发〔2017〕
1 号,2017 年 1 月);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15 号,2019.1.1);
(4)《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
知》,(新政发〔2014〕35 号,2014.04.17);
(5)《关于重点区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新疆环保厅
公告 2016 年第 45 号);
(6)《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发
〔2016〕21 号,2016 年 1 月 29 日);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
(2017 年 5 月 27 日修订);
(8)《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环发
〔2017〕75 号;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政发
〔2021〕18 号,2021.2.21);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新环环评发〔2021〕162 号);
(11)《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方案》
(巴政办发〔2021〕3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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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发〔2018〕23 号);
(13)《关于印发新疆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
分成果的通知》(新水水保〔2019〕4 号);
2.1.4 相关规划
(1)《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2)《新疆生态功能区划》(2005 年 7 月 4 日);
(3)《新疆维尔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6.10.24;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
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5)《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6)《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
(8)《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巴 音 郭 楞 蒙 古 自 治 州 矿 产 资 源 总 体 规 划
(2021-2025 年)》;
(9)《若羌县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
2.1.5 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017.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2016.1.7;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2018.12.1;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2019.3.1;
(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2019.3.1;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2019.7.1;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2021.12.14;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2022.1.15;
(9)《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201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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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5025-2012),2013.3.1;
(1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2023.7.1;
(12)《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2018.3.27;
(13)《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 年 6 月 11 日);
(1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2018.2.8;
(15)《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HJ1121-2020),
2020.3.27;
(16)《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2017.6.1;
(17)《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1209-2021),
2022.1.1;
(18)《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
2.1.6 其他文件
(1)项目环评委托书;
(2)《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2 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项目配套磨
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山东鸿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3)《新疆锂辉石矿选矿工艺试验研究报告》,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2.2 评价目的与原则
2.2.1 评价目的
(1)通过对本项目所在区域自然环境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掌握
环境质量现状,分析本项目建设的环境限制因素。
(2)通过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污染源分布与“三废”排放情况,论述建设项
目特点、污染控制措施的水平与效果。
(3)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分析,预测该工程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或减少不利影响的措施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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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论述该项目生产工艺的先进性,论述选址及总
图布置的合理性,并提出相应的调整意见。
(5)从污染物达标排放等方面,论证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及尾矿等固体
废物污染控制措施的可行性,提出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环境影响较小的末
端治理优化方案,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决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2.2 评价原则
(1)采用资料收集及现场实测相结合的方式,查明此项目评价区内大气环
境、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及生态现状,为建设项目提供环境背景和环境承
受能力的资料,作为评价建设项目对评价区影响的依据。
(2)调查并类比分析同类项目主要污染源所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排放量及
浓度。通过专业分析,预测建设项目建成后对评价区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
土壤环境及生态等环境要素的影响。对该建设项目的污染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合
理性进行评估,并提出防止或减轻污染的对策建议。
(3)在项目评价区现状和影响评价的基础上,论证其环境、经济效益,把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统一起来,进行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4)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环保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提出科
学、实用、有针对性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为本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企业
的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工作以及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5)本着公开、公正原则,通过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让公众的意见和建
议体现在本环评中,并得以落实。
2.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2.3.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主要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施工期为工程建设及
设备安装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运营期主要是选矿粉尘、设备噪声、选矿废水以及
尾矿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经过对本项目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排放特征分析及对
周围环境状况的调查,采用矩阵法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具体结果见
表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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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表 2.3-1
影响因素识别
影响因素
环境要素
环境
空气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声环
境
土壤
环境
生态
环境
风险
物
种
生
境
生物
群落
生态
系统
生物
多样
性
自然
景观
施
工
期
土建工程
土地平整
-2D
-1D
-1D
-1D
-1D
-1D
-1C
-1D
-1C
物料运输
-1D
-1D
设备安装
-1D
-1D
运
营
期
物料运输
及堆场
-1C
-1C
-1D
-1C
-1C
-1C
-1C
-1C
-1C
破碎筛分
-2C
-1C
-1C
-1C
浮选选矿
-2C
-1C
-1C
-1C
-1C
-1C
-1C
办公生活
-1C
-1C
退
役
期
生态恢复
+2C
+2C
备注:1、表中“+”表示有利影响,“-”表示不利影响;2、表中数字表示影响的相对程度,“1”表示
影响较小,“2”表示影响中等,“3”表示影响较大;3、表中“D”表示短期影响,“C”表示长期影响。
2.3.2 评价因子
根据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确定本次评价因子见表 2.3-2。
表 2.3-2
评价因子筛选结果一览表
环境要素
项目
评价因子
环境空气 现状评价
SO2、NO2、PM10、PM2.5、CO、O3、TSP
影响评价
TSP
地下水环
境
现状评价
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总
硬度、铅、氟化物、镉、锂、锰、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高锰酸盐指
数)、氯化物、硫酸盐、钾离子、钠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离
子、碳酸氢根离子
影响评价
pH
土壤环境 现状评价
砷、镉、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
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
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
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
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
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2-氯酚、苯并〔a〕蒽、
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
茚并〔1、2、3-cd〕芘、萘、苯胺、硝基苯等 45 项及 pH。
影响评价
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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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环境要素
项目
评价因子
声环境
现状评价
Leq(A)
影响评价
Leq(A)
固体废物 影响分析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
生态环境 现状评价
物种、生境、生物群落、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自然景观等
(项目不涉及生态敏感区和自然遗迹)
影响评价
物种、生境、生物群落、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自然景观等
环境风险 影响评价
/
2.4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
2.4.1 环境功能区划
(1)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环境空气质量
功能区分类,项目区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为二类区,故本项目执行《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类区标准。
(2)水环境功能区划
项目周边 5km 范围内无地表水体分布。项目区地下水按照《地下水质量标
准》(GB/T14848-2017)的地下水水质分类要求,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的区域地下水环境功能为Ⅲ类,
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要求;
(3)声环境功能区划
项目位于若羌新材料产业园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 类功能区。
(4)土壤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占地及周围均为工业用地,土壤环境标准执行《土
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
二类用地筛选值。
(5)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新疆生态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区域属于(IV)塔里木盆地暖温荒
漠及绿洲农业生态区,(IV2)塔里木盆地南部和东部沙漠、戈壁及绿洲农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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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态亚区,(65)若羌绿洲沙漠化敏感生态功能区。根据新水水保〔2019〕4 号文
件,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两区”。
2.4.2 环境质量标准
(1)空气环境质量标准
PM10、SO2、NO2、PM2.5、CO、O3 及 TSP 评价标准选取《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GB3095-2012)以及 2018 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详见下表。
表 2.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序
号
评价因子
二级标准限值(μg /m3)
标准来源
年平均
24 小时
平均
1 小时
平均
1
二氧化硫(SO2)
60
150
500
《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
(GB3095-2012)
及修改单
2
二氧化氮(NO2)
50
80
200
3 细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 2.5 微米,PM2.5)
35
75
/
4 可吸入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 10 微米,
PM10)
70
150
/
5
一氧化碳(CO)
/
4000
10000
6
臭氧(O3)
/
160
200
7
TSP
0.2
0.3
/
(2)地下水质量标准
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详见下表。
表 2.4-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1
pH 值
6.5~8.5
17
锂
≤0.3
2
总硬度
≤450
18
锰
≤0.10
3
氨氮
≤0.5
19
铜
≤1.00
4
六价铬
≤0.05
20
锌
≤1.00
5
氯化物
≤250
21
镍
≤0.02
6
氟化物
≤1.0
22
总铬
/
7
挥发酚
≤0.002
23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8
耗氧量
≤3.0
24
钾
/
9
亚硝酸盐氮
≤1.00
25
钠
≤20
10
硫酸盐
≤250
26
钙
/
11
硝酸盐氮
≤20
27
镁
/
12
氰化物
≤0.05
28
碳酸根
/
13
铅
≤0.01
29
碳酸氢根
/
14
镉
≤0.005
/
/
/
15
汞
≤0.001
/
/
/
16
砷
≤0.01
/
/
/
(3)声环境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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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昼间 65dB
(A),夜间 55dB(A)。
(4)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详见下表。
表 2.4-3《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 1 筛选值标准
序号
监测项目
单位
标准值
序号
监测项目
单位
标准值
1
pH
无量纲
-
25
1,2,3-三氯丙烷
mg/kg
0.5
2
砷
mg/kg
60
26
氯乙烯
mg/kg
0.43
3
镉
mg/kg
65
27
苯
mg/kg
4
4
铬(六价)
mg/kg
5.7
28
氯苯
mg/kg
270
5
铜
mg/kg
18000
29
1,2-二氯苯
mg/kg
560
6
铅
mg/kg
800
30
1,4-二氯苯
mg/kg
20
7
汞
mg/kg
38
31
乙苯
mg/kg
28
8
镍
mg/kg
900
32
苯乙烯
mg/kg
1290
9
四氯化碳
mg/kg
2.8
33
甲苯
mg/kg
1200
10
氯仿
mg/kg
0.9
34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mg/kg
570
11
氯甲烷
mg/kg
37
35
邻二甲苯
mg/kg
640
12
1,1-二氯乙烷
mg/kg
9
36
硝基苯
mg/kg
76
13
1,2-二氯乙烷
mg/kg
5
37
苯胺
mg/kg
260
14
1,1-二氯乙烯
mg/kg
66
38
2-氯酚
mg/kg
2256
15
顺 1,2-二氯乙烯
mg/kg
596
39
苯并[a]蒽
mg/kg
15
16
反-1,2-二氯乙烯
mg/kg
54
40
苯并[a]芘
mg/kg
1.5
17
二氯甲烷
mg/kg
616
41
苯并[b]荧蒽
mg/kg
15
18
1,2-二氯乙烷
mg/kg
5
42
苯并[k]荧蒽
mg/kg
151
19
1,1,1,2-四氯乙烷
mg/kg
10
43
?
mg/kg
1293
20
1,1,2,2-四氯乙烷
mg/kg
6.8
44
二苯并[a、h]蒽
mg/kg
1.5
21
四氯乙烯
mg/kg
53
45
茚并[1、2、3-cd]芘
mg/kg
15
22
1,1,1-三氯乙烷
mg/kg
840
46
萘
mg/kg
70
23
1,1,2-三氯乙烷
mg/kg
2.8
/
/
/
/
24
三氯乙烯
mg/kg
2.8
/
/
/
/
2.4.3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TSP≤1.0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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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规定的 60mg/m3 要求。
(2)废水排放标准
1)生产废水
本项目选矿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 200 人,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
设施处理,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中用于
生态恢复的污染物排放 C 级标准后排入 400m3 水池冬储夏灌,用于荒漠生态恢
复灌溉。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见表 2.4-4。
(3)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昼间≤70dB(A)、夜间≤55dB(A)。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 3 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表 2.4-5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时段
昼间
夜间
施工期
70
55
运营期
65
55
(4)固体废物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中相关要求。
2.5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2.5.1 环境空气
(1)评价等级
本项目为锂精矿选矿项目,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各类存储区排放的
粉尘、破碎车间粉尘等。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 2.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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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中的推荐模式-AERSCREEN,计算大气污染物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Pi 及其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值的 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 D10%,计算
公式及评价工作等级表如下:
Pi=Ci/C0i×100%
式中:Pi——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 1h 地面空气质量浓
度,μg/m3;
C0i——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μg/m3。一般选用 GB3095
中 1h 平均质量浓度的二级浓度限值,如项目位于一类环境空气功能区,应选
择相应的一级浓度限值;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使用 5.2 确定的各评价
因子 1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对仅有 8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日平均质量浓度
限值或年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的,可分别按 2 倍、3 倍、6 倍折算为 1h 平均质
量浓度限值。
大气评价工作级别详见表 2.5-1。
表 2.5-1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评价
Pmax≥100%
二级评价
1%≤Pmax<10%
三级评价
Pmax<1%
估算模型参数表,见表 2.5-2。
表 2.5-2
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取值
城市/农村选项
城市/农村
农村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1 万
最高环境温度/℃
43.6
最低环境温度/℃
-27.2
土地利用类型
建设用地
区域湿度条件
干燥气候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
是
地形数据分辨率/m
90m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考虑岸线熏烟
否
岸线距离/km
/
岸线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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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表 2.5-3
有组织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
产污
单元 污染物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
排气筒底部
海拔高度
(m)
排放情况
排放参数
烟
气
流
速
X
Y
年排放小
时数h
速率
(kg/h)
高度
m
直径
m
温度
℃
筛分车
间G2
颗
粒
物
1311
7200
1.715
15
0.6
25
连
续
表 2.5-4
无组织扬尘污染源强
污染源
面源起点
坐标
面源
长度
(m)
面源宽
度
(m)
面源海
拔高度
(m)
温度
(℃)
与正北
方向的
夹角
年排
放小
时数
排放速
率
(kg/h)
X
Y
原料堆场
200
160
1311
25
80°
7200
2.69
选矿车间
20
50
1310
25
33°
7200
1.10
预测结果见表 2.5-5。
表 2.5-5
主要污染源估计结果统计表
序
号
污染源名称
污染物
下风向距离
最大浓度mg/m3
占标
率%
1
筛分车间有组织粉尘
(G1)
颗粒物
192m
0.08023
3
原料堆场粉尘(G2)
颗粒物(TSP)
26m
0.0677
4
选矿车间粉尘(G3)
颗粒物(TSP)
35m
0.0612
据上表中的计算结果可知:其中筛分车间中粉尘的最大占标率为 XX%,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HJ2.2-2018)判定,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
(2)评价范围
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根据评价工作等级要求,本
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项目厂址为中心,边长为 5km 的矩形区域。
评价范围见图 2.5-1。
2.5.2 地表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T2.3-2018),地表水环境
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按照影响类型、排放方式、排放量或影响情况、受纳水体环境
质量现状、水环境保护目标等综合确定。评价等级判定见下表。
表 2.5-6
地表水水污染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
评价等级
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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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方式
废水排放量Q/(m3/d);水污染当量数W/(无量
纲)
一级
直接排放
Q≥20000或W≥600000
二级
直接排放
其他
三级A
直接排放
Q<200且W≥6000
三级B
间接排放
本项目属于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为闭路循环使用,不外排;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地表水评价,确定本
项目地表水影响评价级别为“三级 B”,重点分析运营期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及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可依托性。
2.5.3 地下水
(1)地下水评价等级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附录A《地
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相关规定,本项目原料堆场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
价项目类别为Ⅰ类,选矿区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Ⅱ类,其他区域为
Ⅳ类。本项目周边无集中水源地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和地方政
府设定的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也无集中式饮用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
用、备用、应加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
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饮用水
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即项目区
地下水敏感程度属于“不敏感区”。根据导则中“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
及“评价等级的判定依据”,结合项目污染特征及周边水文地质特点,判定 。
表 2.5-7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
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
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
护区。
较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
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
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
(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
境敏感区a。
不敏感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
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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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敏感区。
表 2.5-8
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判定
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
Ⅰ
Ⅱ
Ⅲ
敏感
一
一
二
较敏感
一
二
三
不敏感
二
三
三
(2)地下水评价范围
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根据查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表 3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参照表,
二级评价调查面积为 6km2~20km2。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项目区为
中心,以项目区边界沿地下水流向外扩(上游 1km、下游 2km、两侧各 1km)形
成的矩形区域,总计约 XXkm2。评价范围见图 2.5-1。
2.5.4 生态环境
(1)生态环境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判定等级如下:
表 2.5-9 生态环境评价等级判定
序号
导则要求
本项目
a
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时,评价
等级为一级
不涉及
b
涉及自然公园时,评价等级为二级
不涉及
c
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时,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
不涉及
d
根据 HJ2.3 判断属于水文要素影响型且地表水评价等级不低于二
级的建设项目,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
不涉及
e
根据 HJ 610、HJ 964 判断地下水水位或土壤影响范围内分布有天
然林、公益林、湿地等生态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生态影响评价
等级不低于二级
不涉及
f
当工程占地规模大于 20km2 时(包括永久和临时占用陆域和水
域),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改扩建项目的占地范围以新增占地
(包括陆域和水域)确定
本项目占地规
模小于 20km2
g
除本条a)、b)、c)、d)、e)、f)以外的情况,评价等级为三级
三级
h
当评价等级判定同时符合上述多种情况时,应采用其中最高的评
价等级
已采用
6.1.3
建设项目涉及经论证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时,
可适当上调评价等级
不涉及
6.1.4
建设项目同时涉及陆生、水生生态影响时,可针对陆生生态、水
生生态分别判定评价等级
不涉及水生生
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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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序号
导则要求
本项目
6.1.5
在矿山开采可能导致矿区土地利用类型明显改变,或拦河闸坝建
设可能明显改变水文情势等情况下,评价等级应上调一级
位于若羌县新
材料产业园内
6.1.6
线性工程可分段确定评价等级。线性工程地下穿越或地表跨越生
态敏感区,在生态敏感区范围内无永久、临时占地时,评价等级
可下调一级
不涉及
6.1.7
涉海工程评价等级判定参照 GB/T 19485
非涉海工程
6.1.8
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且位于原厂界(或永久用地)范围内
的污染影响类改扩建项目,位于已批准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且
符合规划环评要求、不涉及生态敏感区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
可不确定评价等级,直接进行生态影响简单分析
不涉及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
(2)评价范围
本项目为选矿厂建设项目,生态影响评价范围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6.2.3 矿山开采项目评价范围应涵盖开采区及其影
响范围、各类场地及运输系统占地以及施工临时占地范围等”确定。项目区周边
不涉及生态敏感区,本次环评以项目区占地范围边界外扩 1km 确定为本次环评
生态影响评价范围,详见图 2.5-1。
2.5.5 声环境
(1)评价等级
本项目位于若羌县新材料产业园内,所处区域现状为 3 类功能区,根据《环
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的规定,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
三级。
(2)评价范围
厂区四周边界外 1m 范围内。评价范围见图 2.5-1。
2.5.6 土壤环境
(1)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污染
影响型建设项目占地规模分为大型(≥50hm2)、中型(5~50hm2)、小型(≤
5hm2),建设项目占地主要为永久占地。本项目永久占地面积 99110m2,属于“中
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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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其敏
感程度分级见表 2.5-10,污染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 2.5-11。
表 2.5-10
污染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判别依据
敏感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
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
较敏感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不敏感
其他情况
表 2.5-11
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占地规模
评价工作等级
敏感程度
Ⅰ类
Ⅱ类
Ⅲ类
大
中
小
大
中
小
大
中
小
敏感
一级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较敏感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不敏感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
注:“-”表示可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导则附录 A,本项目为锂矿选矿项目,属于采矿业中的“金属矿”,属
于Ⅰ类项目;项目新增总占地面积 99110m2,占地类型为“中型”,本项目属于
污染影响型项目;选矿厂场地周边无耕地、园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
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区周边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
感”,故判断本工程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2)评价范围
本项目土壤评价范围为项目区以及项目区外 0.2km 范围内。
2.5.7 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在生产、
使用、储存过程中不涉及环境风险物质,Q<1,项目区位于若羌县新材料产业
园内,大气环境敏感程度为“环境低敏感区”,地表水功能敏感性分区为“低敏
感”,地下水功能敏感性分区为“低敏感”,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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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评价时段与评价重点
评价时段包括施工期、运营期、退役期三个时段,其中以施工期和运营期为
主。经对项目区域自然地理、环境现状和社会经济的调查研究及工程排污特点的
分析,确定评价工作的重点如下:
(1)工程分析;
(2)污染源确定及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3)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及可靠性分析。
2.7 评价方法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量化评价为
主。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现状监测和类比分析的方法对本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区内的自然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水环境等进行评价和分析,在工程分
析的基础上,识别制约本项目生产的主要环境因素,以及如何采取生态保护措施
及污染防治措施。本次环境评价使用的评价方法见表 2.7-1。
表 2.7-1
评价内容一览表
序号
项目
采用方法
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方法
矩阵法
2
环境现状调查
收集资料法、现场调查法、现状监测
3
工程分析
类比分析法、查阅参考资料法、产污系数法
4
影响评价
类比分析法、数学模式法、物理模型法
2.8 控制污染与环境保护目标
2.8.1 污染控制目标
控制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及退役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的产生和排放,
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噪声必须加以治理,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
通过加强污染物治理措施,使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同时排放的固
废也应妥善处置,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循环使用,
不外排;生活污水预处理后,输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矿依托若羌新材料
产业园固体废物处置场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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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 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若羌县新材料产业园内,评价区内无常驻居民,无生态敏感区、
旅游资源等任何环境敏感目标。结合工程特点,确定本评价区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为该地区的地下水环境、生态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等。
(1)大气环境
保护评价区环境空气,保证不因本项目而降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级别-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应确保评价
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不受本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明显影响。
(2)声环境
控制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 3 类标准,避免对厂址区域造成噪声污染。确保本项目区域声环境依旧满足《声
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区要求。
(3)地下水环境
保护厂址上游及下游区域地下水水质,保证不因本项目而降低区域地下水环
境质量现状级别-《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
(4)环境风险保护目标
降低环境风险发生概率,保证环境风险发生时能够得到及时控制,保护周围
企业职工及环境敏感点人群。
(5)生态
保护厂址区生态环境,加强绿化,将生态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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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3.1 本项目概况
3.1.1 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2 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项
目配套磨浮项目;
(2)建设单位:巴州西域楼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项目所在区域行政区划隶属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
羌县,位于若羌县新材料产业园内的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碳酸锂厂区西
南角,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E88°18′37.024″;北纬 N38°55′50.983″。
项目区南侧、西侧为厂区道路,北侧为预留区域,东侧为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
限公司碳酸锂酸化和焙烧区域。详见图 3.1-1 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周边位置关
系详见图 3.1-2。
(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 14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81 万元;
(6)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为 12 个月;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新增劳动定员 200 人,年工作 300d。破碎
工段每天工作 2 班,每班 8 小时,磨矿、浮选、脱水每天工作 3 班,每班 8 小时。
3.1.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99110m2,建设年处理能力 180 万吨/年磨浮项目,分两
期建设,其中一期为 90 万吨/年,二期为 90 万吨/年。建设内容主要有料场、破
碎筛分系统、磨浮及浓缩系统、产品脱水,配电室、库房等生产辅助设施及生活
办公设施。项目尾矿排放依托若羌新材料产业园固体废物处置场进行处置。
建设规模:长石伴生锂矿石处理量:1800000 吨/年。
表 3.1-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生产规模
1
长石伴生锂矿石
t/a
1800000
二
年操作时间
h
7200
300d
三、主要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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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长石伴生锂矿石
t/a
1800000
2
碳酸钠
t/a
9684
3
氢氧化钠
t/a
1350
4
氯化镁
t/a
126
5
EM-PN5
t/a
3780
6
聚丙烯酰胺
t/a
126
7
聚合氯化铝
t/a
9522
四、产品及副产品
1
锂精矿
t/a
234000
2
细长石粉
t/a
654588
3
粗长石粉
t/a
925668
4
锂渣
t/a
10152
5
钽铌锡精矿
t/a
180
五、公用动力消耗
1
电
kWh/a
59400000
2
水
m3/a
414000
六
运输量
t/a
3973176
1
运入量
t/a
1824588
2
运出量
t/a
2148588
七
占地面积
m2
99110
八
项目定员
人
200
九
项目总投资
万元
14000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下表。
表 3.1-2
工程内容一览表
工程
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
工程
破碎车间
粗碎车间、中细碎车间、筛分车间等,设有颚式破碎机、
中碎圆锥破碎机、细碎圆锥破碎机、圆振筛等,以及 1#、
2#、3#、4#运输皮带
新建单层
钢结构厂
房
磨浮车间
设有粉矿仓、球磨机、渣浆泵、分级旋流器、毛毯选矿
机、摇床、强力搅拌机等
辅助
工程
浓密机
位于磨浮车间北部,面积约 2300m2
新建
循环水槽
位于项目区北部,占地约 1400m2,用作选矿废水回用
新建
压缩空气系统
厂区设置独立的空压机房,设计选用风冷螺杆式空压机
2 台,流量为 16m3/min,排气压力 0.80MPa,功率 90kW。
系统配空气干燥器 1 台,流量为 2.6m3/min,压力为
0.80MPa。压缩空气储气罐 2 台,储气罐容积分别为
15m3、2m3
新建
通风系统
通风方式一般采用自然通风,当自然通风达不到卫生或
生产工艺要求时,则采用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与机械通
风相结合的方式通风。破碎车间、磨浮车间、锂精矿和
尾矿仓库设离心式屋顶风机或边墙式排风机
新建
分析化验室
依托厂区分析化验室
依托
办公生活区
依托厂区宿舍、食堂及办公用房
依托
公用
工程
给水工程
工程总用水量 414000m3/a。
供水依托园区碳酸锂项目已建供水系统。
本项目位于若羌新材料产业园,园区已配套水源及集中
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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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
备注
供水管网,本项目所在区域已经建设了供水管网并在本
项目附近预留接口
排水工程
场地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采用暗管排水系统排
水;厂区排水系统分为生产排水系统、雨水系统及事故
水系统
新建
供电工程
从碳酸锂项目成品包装车间 10kV 区域引入现场配电
室,配电室设置变压器 3 台,总计年用电量 5940 万 KWh
依托
供热工程
供热主要用于车间采暖,采用蒸汽供热,厂房内设置散
热器。蒸汽接自本项目北侧碳酸锂厂天然气锅炉房,接
出管径为 DN150。
依托
道路工程
道路采用级配碎石路面,主要为原料库、破碎车间、磨
浮车间、浓密机及循环水槽与周边相邻建筑之间的道路
等,道路两侧设置隔离绿化带
新建
绿化工程
本项目办公生活区为集中绿化区,厂区道路两侧植树种
草,绿化系数不低于 5%
新建
储运
工程
锂精矿堆场
位于项目区南部,面积约 7750m2
新建
原矿堆场
位于项目区西南部,面积约 19850m2
新建
物料间
存放工艺所需的碳酸钠、氢氧化钠、氯化镁表面活性剂、
捕收剂等
新建
物料运输
本项目 物料均采 用汽车运 输,全年 货物运输 量为
3973176t,其中运入量为 1824588t,运出量为 2148588t
新建
环保
工程
废水处理工程
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
新建、依托
废气治理工程
粗碎、中细碎、筛分等工序各产尘点通过采取密闭、喷
雾降尘或机械除尘的综合措施。机械除尘系统选用效率
大于 99.9%的高效除尘器
新建
噪声治理工程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新建
固废处置工程
本项目副产品矿为粗细长石粉,广泛应用于陶瓷坯料、
陶瓷釉料、玻璃、电瓷、研磨材料等工业部门及化肥行
业
外售
环境风险
1)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优化平面布局;②碳酸钠、
氢氧化钠、氯化镁等存储区采用水泥地面底部铺设
HDPE 防渗膜,并设置围堰;2)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循环用水、雨污分流;3)严格管控入库尾料的含水率
等指标。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与新
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碳酸锂厂应急预案实现联动
等
新建
依托
工程
尾矿库
尾矿依托若羌新材料产业园固体废物处置场进行处置
依托
3.1.3 产品方案
本项目主要产品品种及数量见下表。
表 3.1-3
主要产品及产量一览表
序号
产品
产量(t/a)(干品重量)
备注
1
锂精矿
234000
2
细长石粉
654588
3
粗长石粉
92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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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1-3656057
4
锂渣
10152
5
钽铌锡精矿
180
3.1.4 主要原料及产品成分分析
表 3.1-4
长石伴生锂矿石化学成分分析
元素
LiO2
Ta2O5
Nb2O5
S
K2O
Na2O
Al2O3
含量(%)
0.80
0.0124
0.0076
0.082
2.49
3.49
15.83
元素
MgO
SiO2
TFe
P2O5
BeO
MnO
CaO
含量(%)
0.04
75.34
0.94
0.22
0.055
0.091
0.28
表 3.1-5
锂精矿化学成分分析
元素
LiO2
Ta2O5
Nb2O5
Mn
K2O
Na2O
CaO
含量(%)
4.00
0.0227
0.0111
0.18
1.02
0.63
1.43
元素
MgO
SiO2
TFe
P
BeO
Rb
Cs
含量(%)
0.19
58.15
2.46
2.52
0.046
0.024
0.026
元素
Sn
/
/
/
/
/
/
含量(%)
0.56
/
/
/
/
/
/
表 3.1-6
长石粉化学成分分析
元素
LiO2
Ta2O5
Nb2O5
Mn
K2O
Na2O
CaO
含量(%)
0.28
0.0041
0.0005
0.01
2.42
3.98
0.21
元素
MgO
SiO2
TFe
P
BeO
Rb
Cs
含量(%)
0.05
78.88
0.95
0.12
0.081
0.084
0.041
元素
Sn
/
/
/
/
/
/
含量(%)
0.024
/
/
/
/
/
/
3.1.5 动力消耗
表 3.1-7
动力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消耗定额(吨锂精矿)
消耗量
备注
小时
年
1
电
380/220V
kWh
253.85
8250
59400000
/
2
水
0.4MPa、32℃
m3
1.54
50
414000
/
3.1.6 主要设备一览表
本项目主要设备详见表 3.1-7。
表 3.1-7
动力消耗一览表
序
号
设备名称
主要技术
规格
型号
消耗定额(吨
锂精矿)
单
位
数
量
备注
一 破碎工序
1
棒条式给料机
6.3kw
GZT1450
台
2
1
棒条式给料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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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0991-3656057
序
号
设备名称
主要技术
规格
型号
消耗定额(吨
锂精矿)
单
位
数
量
备注
GZT1450
GZT1450
2
颚式破碎机
PEC110
160kw
PEC110
台
2
2
颚式破碎机
PEC110
3
圆锥破碎机
WH1440
250kw
WH1440
台
2
3
圆锥破碎机
WH1440
4
圆锥破碎机
WH660
315kw
WH660
台
2
4
圆锥破碎机
WH660
5
双层圆振动筛
1YKR3073
30kw
1YKR3073
台
2
5
双层圆振动筛
1YKR3073
6
1 号胶带运输送机
B1000*58m
45kw
B1000*58m
台
2
6
1 号胶带运输送机
B1000*58m
7
2 号胶带运输送机
B1200*12m
15kw
B1200*12m
台
2
7
2 号胶带运输送机
B1200*12m
8
3 号胶带运输送机
B1200*43m
45kw
B1200*43m
台
2
8
3 号胶带运输送机
B1200*43m
9
4 号胶带运输送机
B1000*42m
30kw
B1000*42m
台
2
9
4 号胶带运输送机
B1000*42m
10
5 号胶带运输送机
B800*25m
15kw
B800*25m
台
2
10
5 号胶带运输送机
B800*25m
11
6 号胶带运输送机
B800*62m
45kw
B800*62m
台
2
11
6 号胶带运输送机
B800*62m
12
除尘器
55kw
台
2
12
除尘器
13
除尘器
75kw
台
2
13
除尘器
14
电动单梁起重机
Q=5t
12kw
Q=5t
台
1
14
电动单梁起重机
Q=5t
15
智能选矿系统
304.5kw
套
2
15
智能选矿系统
二 磨选工序
16
胶带运输机 TD75
11kw
TD75
台
4
16
胶带运输机 TD75
17
皮带给料机
3kw
台
8
17
皮带给料机
18
球磨机 MQ3660
1250kw
MQ3660
台
6
18
球磨机 MQ3660
19
电子皮带秤
ICS-JP3-800
ICS-JP3-800
台
4
19
电子皮带秤
ICS-JP3-800
20
渣浆泵
132kw
台
8
20
渣浆泵
21
水力旋流器 FX500
×6
FX500×6
组
2
21
水力旋流器 FX500
×6
22
高剪切搅拌桶
XB4045
90kw
XB4045
台
12 22
高剪切搅拌桶
XB4045
23
XCF-40
75kw
XCF-40
台
14 23
XCF-40
24
KYF-40
55kw
KYF-40
台
27 24
KYF-40
25
XCF-16
45kw
XCF-16
台
6
25
XCF-16
26
KYF-16
30kw
KYF-16
台
12 26
KYF-16
27 与浮选机配套的鼓 风
机
280kw
台
6
27 与浮选机配套的鼓 风
机
28
slon2500 强磁选机
104.5kw
slon2500
台
2
28
slon2500 强磁选机
三 浓缩脱水系统
29
精矿泵
15kw
台
6
29
精矿泵
30
带式过滤机
22kw
DU-60m2
/3000
台
3
30
带式过滤机
31
带式过滤机
37kw
DU-100m2
/4000
台
1
31
带式过滤机
32
配套真空泵
185kw
台
3
32
配套真空泵
33
配套真空泵
250kw
台
1
33
配套真空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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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0991-3656057
序
号
设备名称
主要技术
规格
型号
消耗定额(吨
锂精矿)
单
位
数
量
备注
34
精矿皮带输送机
11kw
台
3
34
精矿皮带输送机
35
渣浆泵
200HWCP-R(流程
650m3/h,扬程 35m)
132kw
台
4
35
渣浆泵
200HWCP-R(流程
650m3/h,扬程 35m)
36
水力旋流器
FX150-PU-B×20
FX150-PU-B
×20
组
3
36
水力旋流器
FX150-PU-B×20
37
脱水筛 ZKX3061
44kw
ZKX3061
台
2 0.37
脱水筛 ZKX3061
38
尾矿皮带输送机
11kw
台
2
38
尾矿皮带输送机
39 浓缩池Ф45m(细粉 长
石)
台
1
39 浓缩池Ф45m(细粉 长
石)
40
储水池Ф10m
个
8
40
储水池Ф10m
41
渣浆泵
110kw
台
10 41
渣浆泵
42
800/2000 压滤机
14.7kw
台
12 42
800/2000 压滤机
43
螺杆空压机
90kw
台
3
43
螺杆空压机
44
回水泵
132kw
台
4
44
回水泵
45
渣浆泵
37kw
台
4
45
渣浆泵
46
液下泵
18.5kw
台
8
46
液下泵
3.1.7 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内,项目用地范围面积 99110m2。
本项目新建内容为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2 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项目配
套磨浮项目破碎车间、磨浮车间、配电房、原矿堆场、浓密机区域、循环水槽区
域、锂精矿和长石矿储存区域等。
总平面布置充分利用场地,在满足生产工艺前提下,结合自然地形,因地制
宜,整个厂区功能分区明确,布置紧凑合理,力求节约厂区面积。既考虑了本期
工程的合理、集中、紧凑及使用方便。
新建项目物料运输以汽运为主,装置四周设环形通道,采用水泥路面,可满
足消防、人流的要求。
本项目整体位于碳酸锂厂区的西南角,占地面积 99110m2,南侧、西侧为厂
区道路,北侧为预留区域,东侧为碳酸锂酸化和焙烧区域。
具体布置详见附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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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3.2.8 依托尾矿库
(1)尾矿库
项目库容从原有尾矿库基础上扩建至900.0216×104m3,工程内容主要包含尾
矿坝、拦砂坝、排水井、排水管、截洪排水沟、回水池、防渗设施等的建设。
根据巴州西域楼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所提供的1:2000实测地形图,按照本
设计方案,最终堆筑标高至1405m,总库容900.0216×104m3,考虑分层堆积中抑制
扬尘需要抛尾废石覆盖和库内运输道路路基废石填方,尾矿库利用系数为0.9,有
效库容约820.02×104m3。
3.2.9 厂内外运输
(1)厂外运输量及运输方式
本工程全年总运输量为180万t,其中运入量为90.5万t、运出量为90万t。运输
工具以汽车为主。本工程依托社会车辆进行原料及产品的运输。全厂运输量详见
表3.2-9全厂运输量表。
表3.2-9全厂运输量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运距(km)
运输量(万t/a)
运输方式
备注
一
运入
1
复锂尾矿
35
90
汽车
2
各种原料
200
0.5
汽车
二
运出
1
锂精矿
800
6
汽车
甘肃酒泉市
2
锂精粉
150
12
汽车
若羌县
3
再选尾矿
3.05
72
汽车
合计
/
90
/
/
(2)厂内运输方式
厂内运输量采用皮带、溜槽运输。
3.2.10 辅助工程
(1)给排水
1)给水
①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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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项目新鲜水由若羌县新材料产业园供水工程管道供给至项目区,年设计最
大供水量263.5万m3。目前已建项目用水量12万m3/a,剩余供水能力余量251.5万
m3,本项目年新鲜水用量10.65万m3/a。该供水工程水源可以保障本项目生产生活
用水需求。
②水量
本工程总用水量为1968.9m3/d,生产用水量为1944m3/d,其中生产新鲜水用
量为291.6m3/d,生产循环用水量为1654.4m3/d,循环水利用率85%,生活新鲜水
用水量为4.9m3/d,洒水降尘用水20m3/d。本工程消防、消火栓流量12L/s,火灾延
续时间2小时,一次消防总用水量为86.4m3。
2)排水
本工程生产用水循环使用,闭路循环不外排,生活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
为3.92m3/d,1430.8m3/a。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荒
漠灌溉,不外排。
(2)供电工程
工程区用电可直接接入现有的供电系统,能够满足项目所需。项目总用电负
荷为800万千瓦时/a。
(3)通风
地面生产系统建筑物如皮带运输机等,一般采用自然通风。本工程选矿工艺
为磁选加重力分选,选矿过程中不添加任何辅助药剂,破碎车间污染物主要为粉
尘污染。磨矿、筛分车间采用自然进风、机械排风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风。通风
设备选用出风口带自垂百叶和防雨罩的侧壁式通风换气扇或轴流风机。换气次数
按有关规定执行。换气扇或轴流风机电机为防爆型。为了抑制粉尘扩散,保证室
内安全生产环境和生产人员的身体健康,对有粉尘产生的地方,在工艺环节上首
先考虑加以密闭,并辅以洒水抑尘或机械除尘措施。
(4)采暖
本工程年工作日数为300天,冬季不生产,正常生产过程无需供暖,项目不
设供暖设备。生活区采用空调,员工洗浴采用电热水器。
3.2.11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项目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详见表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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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2 尾矿库依托可行性分析
根据巴州西域楼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所提供的1:2000实测地形图,按照本
设计方案,最终堆筑标高至1405m,总库容900.0216×104m3,考虑分层堆积中抑制
扬尘需要抛尾废石覆盖和库内运输道路路基废石填方,尾矿库利用系数为0.9,有
效库容约820.02×104m3。
根据选厂每年尾矿排出量为81×104m3/a,设计尾矿库可供该选厂尾矿堆存10a。
扩建尾矿库总体运行工艺为库尾式尾矿排矿筑坝法,即尾矿砂经脱水压滤后
形成含水率小于20%的干砂,运送至尾矿库库尾,从库尾开始堆筑,逐步向下游
推进。全库区(包含截渗坝库区)铺设两布一膜防渗层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标准要求。本项复选尾矿为属于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脱水压滤后含水率小于15%,由自卸车拉运至拟扩建尾矿
库排放,符合尾矿库入库要求。
综上,本项目复选尾矿依托新疆巴州西域楼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拟扩建干
排尾矿库可行。
3.3 工程分析
3.3.1 施工期工程分析
3.3.1.1 施工期工艺流程图及产污节点
施工期工程内容包括:选矿车间、脱水车间、干排车间、成品库、汽修间、
机修间、配电室、300m全封闭输送廊道、危废暂存库及蓄水池等,以上建筑物均
为彩钢板房,事故池土方工程已完成,需采取防渗措施。
根据施工期的建设内容,施工期工艺及污染工序见图 3.3-1。
3.3.1.2 施工期项目污染源分析
(1)废气污染源
对本项目施工期而言,施工期间的废气主要来自新建工程土建施工阶段,按
起 尘的原因可分为风力起尘和动力起尘。其中风力起尘主要是由于露天堆放的建
材 (如黄 沙、水泥等)及裸露的施工区表层浮尘由于天气干燥及大风,产生风力
扬尘; 动力起 尘,主要是在土方的挖掘及挖土机装载、建材包括白灰、水泥、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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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子等搬运、 装卸及 搅拌的过程中,由于外力而产生的尘粒再悬浮而造成,其中施
工及装卸车辆造成的扬尘最为严重。
①施工场地扬尘
施工场地扬尘主要来自建筑施工过程和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大量含
沙尘埃。据同类工程实际监测结果,施工作业场地近地面粉尘浓度可达
1.5~30mg/m3。
②其他废气
以柴油为燃料的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会产生一定
量废气,包括 CO、NOx、SO?等,由于产生量不大,在此不作估算。
(2)施工期废水污染源
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的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
理后,用于荒漠灌溉。
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骨料冲洗废水和混凝土养护浇灌废水。
a.骨料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 SS,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b.混凝土浇灌养护废水:产生于混凝土浇筑、养护等过程,封闭混凝土中水分
不 蒸发外逸,水泥依靠混凝土中水分完成水化作用。施工期间生产废水还包括碱
性混凝 土养护废水,养护 1m3混凝土产生养护废水 0.35m3,采取中和沉淀处理后
回用。混凝土养护废水应采用草帘喷洒浸湿方式养护,禁止采用漫灌,以控制废
水产生量。
(3)施工期噪声污染源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以及部分设备安装过程中产
生的噪声。施工期机械的单体声级一般均在 80dB(A) 以上,这些设备的运转将
影响施工场地周围区域声环境的质量。各施工阶段的主要噪声源及其声级(1m 处)
见表3.3-1,各交通运输车辆噪声见表3.3-2。
另外在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各台设备产生的噪声会产生叠加。根据类比
调查,叠加后的噪声增值约 3-8dB(A),一般不超过 10dB(A)。设备安装噪声
属于不连续噪声源,噪声源多位于室内,噪声源强相对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较小。
(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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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本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新建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施工建筑
垃圾、废弃的包装材料、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土石方:本项目大部分土石方工程均已完工,产生的土石方均回用于尾矿库筑
坝、 道路筑基以及场地平整。新建工程开挖产生的土石方量较少,可全部回用回
填平整场地。
施工建筑垃圾:本项目大部分已建成,计划建设总建筑面积为 41375m2, 建
设施工建筑垃圾按每平方米 0.05t(每吨按 0.25m3 计),则施工建筑垃圾量约为
517.19m3。
施工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或承建单位外运至最近的建筑垃圾填埋点进行安全
填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若羌县环境卫生中心进行处理。
3.3.2 运营期工程分析
3.3.2.1工艺流程
本项目原矿石在矿山破碎、筛分至-6mm后由自卸车运至本选矿厂进行锂矿选
别。
本项目选矿工艺流程:上料→锂选别→锂选别,最终选出锂精矿。
锂选别:由铲车将碎矿送入原料仓,通过料仓下电动给料机和带式输送机给入
球磨机进行磨矿。磨矿后给入第一段强磁选机进行磁选,然后进入第二段磁选机进
行磁选,再进入第三段磁选机进行磁选,选出的磁性矿进入高频筛分机进行分级,
筛上料回到球磨机进行再磨矿,筛下物料进入磁选柱进行精选,提升品位,进一步
选矿后的物料进入真空过滤机压滤后形成锂精矿,锂精矿由皮带机送至锂精矿库。
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1)筛分和初步磁选
原矿石在矿山破碎、筛分至-6mm后通过皮带输送至振动筛进行筛分,不符合
要求的物料回到磨矿机进行再次磨矿,符合粒径要求的物料进入到初步磁选环节。
(2)锂选
锂选尾矿由皮带输送机送入球磨机内进行一级球磨,采用湿法磨矿,以水为介
质进行研磨,磨好的粉矿浆进入强磁选机进行分选,磁选后的尾矿进入选锂室,符
合要求的物料进入旋流器;之后进行二级球磨,二级球磨后进入强磁选机,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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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的尾矿进入选锂室,符合要求的物料进入旋流器,之后再通过中磁选、弱磁选、淘
洗机最终产生锂精粉,上述过程每个环节的尾矿都进入选锂室进行选锂。
(3)选锂室
尾矿矿浆进入选锂室后通过提升,进入螺旋溜槽,利用离心力的作用实现尾矿
中锂矿的分离。经螺旋溜槽选下来的锂精粉通过干磁选机再选一遍,选完的物料经
沸腾炉烘干脱水后得产品锂精粉,暂存于锂矿库中。
(4)尾矿干排工艺
本项目采用尾矿干排工艺,经本选矿工艺最终产生的尾矿浆进入旋流器,旋流
器上层清液进入浓密机浓缩后再由振动脱水筛处理,由脱水筛处理后的尾矿在经过
压滤机压滤后排出含水率小于20%的尾矿,旋流器底部渣浆直接进入干排车间压滤
机压滤后排出含水率约小于20%的尾矿,尾矿由自卸车装载,拉运至尾矿库排放。
工艺流程图见图3.3-2。
3.3.2.2 产污环节分析
(1)废气
本项目采用“磁选+重选 ”,通过密闭输送廊道将原料锂选尾矿送至选矿车间,
随后通过磨矿、分级、磁选、品位提升等工段从尾矿中提取锂精矿,选锂过程中产
生的尾矿通过管道输送至选锂室,通过重选+干式磁选的方式选出锂精矿;选矿全
过程为湿法磁选过程,粉尘排放量较少。本项目锂精粉烘干采用液化石油气加热,
加热过程中会产生一定废气。
因此,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原料堆场、废料堆场产
生 的扬尘,原料、尾矿装卸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液化石油气燃料储罐无
组织废气等。各产污环节污染因子分析如下:
(2)废水
1)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主要为水选车间选矿废水,主要污染物为 SS, 选矿废水沉淀处理后
全部回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生活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荒漠
灌溉,冬季贮存于400m3冬储池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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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球磨机、分级机、磁选机、搅拌设备和泵类等设备,单个
噪声源源强不超过 95dB(A),均为连续性作业。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 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
为运营期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选矿产生
的复选尾矿、沉淀池底泥、布袋除尘器收尘以及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
泥。
1)项目危险废物类别及处置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
矿 物油,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废
物类别为 HW08废 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249-08 其他生产、销
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集中收集至本项目新
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2)项目一般固废类别及处置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选矿产生复选尾矿、沉淀池底泥、布袋除尘器收尘以及地
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选矿产生的复选尾矿
属于“29采矿业产生的其他尾矿,代码081-001-29黑色金属矿采选过程中产生的尾
矿”;布袋除尘器收尘属于“66工业粉尘 081-001-66 黑色金属选矿过程中产生的工
业粉尘”;沉淀池底泥属于“61无机废水污泥,代码081-001-61 黑色金属选矿行业生
产过程中产生的无机废水污泥”;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属于“62有机
废水污泥,代码462-001-62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水污泥”。
本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选矿。选矿产生的复选尾矿及
沉淀池底泥由自卸车拉运至尾矿库排放。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集中
收集后拉运至若羌县环境卫生中心服务范围内交其进行处理。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若羌县环境卫生中心统一清运。
3.3.2.3 物料平衡及水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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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料平衡
本工程物料平衡表见表 3.3-5。
(2)锂金属平衡
本工程锂金属平衡表见表 3.3-6。
(3)水平衡
本工程水平衡见图3.3-2。
3.3.3 污染源分析
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84-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
可采用实测法、物料衡算法、产污系数法、排污系数法、类比法、实验法等方法。
本项目为新建黑色金属选矿项目,源强核算主要采用产排污系数法、类比法等。
项目主要污染源为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
粉尘、烘干炉废气、尾矿、废料、废机油,生活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
3.3.3.1 大气污染源
在建设期,由于地基开挖,在不良气象条件下,本工程有少量粉尘排放,通
过采取洒水降尘、禁止在不良气象条件下施工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粉尘无组织
排放量。
在运营期,本工程采用“振动+磁选 ”,通过输送皮带将锂选尾矿输送至选矿
车间,随后通过磨矿、分级、磁选、品位提升等工段从尾矿中提取锂精矿,选锂
过程中产生的尾矿通过管道输送至选锂室,通过离心分离+干式磁选的方式选出
锂精矿; 选矿全过程为湿法磁选过程,粉尘排放量较少,生产期粉尘主要来自
破碎车间进料过程、 破碎过程、原料尾矿的堆存、装卸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
尘,原料堆场、废料堆场、尾矿库及尾矿回填过程产生的扬尘。
(1)有组织废气
磨矿、筛分、干选处设置3个集气罩汇到一个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风量
是3*20000=60000m3 /h,除尘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1)筛分粉尘
本项目产生粉尘的进料口均为半封闭式作业;筛分过程中物料转运采用封闭
式皮带输送机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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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在给料机进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进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
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风机风量20000m3/h。
在磨矿机、分级机进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
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风机风量20000m3/h。
以上集气罩收集效率90%,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注:《排放源统计调
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021版)中“0810锂矿采选行业系数手册”中布
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5%,因为本项目须满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环境准
入条件(修订)》中金属矿采选行业中破碎筛分工序除尘效率>99%的要求,故
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以上的滤袋材料)。
经估算可知:本项目磨矿原料量为90万吨,按0.01%产尘量核算,磨矿工段
集气罩收集效率按90%计,袋式除尘器处理风量为20000m3 /h,粉尘有组织颗粒
物产生量为81t/a,排放速率11.25kg/h,排放浓度563mg/m3,除尘效率按达99%计,
有组织排放量为0.81t/a,排放速率0.112kg/h,排放浓度5.63mg/m3,可以达到《锂
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20mg/m3)。
筛分工段集气罩收集效率按90%计,袋式除尘器处理风量为20000m3 /h,粉
尘有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72.30/a,排放速率10.13kg/h,排放浓度506.26mg/m3,
除尘效率按达99%计,有组织排放量为0.72t/a,排放速率0.103kg/h,排放浓度
5.06mg/m3,可以达到《锂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
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20mg/m3)。
2)干选废气
磨矿筛分后进入干式磁选工序,磁选工段位于筛分车间内,干式磁选过程主
要在磁选机处产生粉尘。本项目预计共选出锂精矿12万吨;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
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除尘后由高15m的排气筒(P4)排
放。集气罩收集效率按90%计,袋式除尘器处理风量为20000m3 /h,除尘效率可
达99%。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021版)中“0810锂
矿采选行业系数手册”进行源强核算。本项目磁选粉尘产污系数表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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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估算:集气罩收集效率按90%计,袋式除尘器处理风量为20000m3 /h,干
选 粉 尘 有 组 织 颗 粒 物 产 生 量 为 18.468t/a , 排 放 速 率 25.65kg/h , 排 放 浓 度
1282.5mg/m3,除尘效率按达99%计,有组织排放量为0.185t/a,排放速率0.026kg/h,
排放浓度12.82mg/m3,可以达到(GB28661-2012)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
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20mg/m3)。
4)食堂油烟
本项目建成后劳动定员200人,年生产天数约300d。本项目餐饮燃料为液化
石油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废气主要产生于炊事过程,按人均食用油日用量约
30g/人·d 计,本项目餐饮食用油消耗量为4.5kg/d,年食用油消耗量为0.45t/a。油
烟挥发按3%计,则油烟产生量为13.5kg/a。本项目食堂安装3个灶头,属于中型
餐饮场所,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处理效率以75%计,风机风量为6000m3/h,按
每日4h 计,净化处理后油烟排放量为10.04kg/a,油烟排放浓度为1.406mg/m3。
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要求(排放
浓度<2.0mg/m3)。
(2)无组织粉尘(G1)
1)原料堆场粉尘
本项目筛分区有原料堆场,原料堆场主要为破碎尾矿的临时堆存。原料堆场
采用篷布遮盖,并定期洒水降尘,在装卸料及堆放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2021.6.11
日发布)附表2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工业固体物料堆存颗粒
物包括装卸扬尘和风蚀扬尘,颗粒物产生量核算公式如下:
3
y
10
}
2
)
/
(
{
ZC
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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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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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E
b
a
D
N
FC
f
c
y
式中:P指颗粒物产生量(单位:吨);
ZCy 指装卸扬尘产生量(单位:吨);
FCy 指风蚀扬尘产生量(单位:吨);
Nc 指年物料运载车次(单位:车);
D 指单车平均运载量(单位:吨/车);
(a/b)指装卸扬尘概化系数(单位:千克/吨),a 指各省风速概化系数,
见附录 1;b 指物料含水率概化系数,见附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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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 指堆场风蚀扬尘概化系数,见附录 3(单位:千克/平方米);
S 指堆场占地面积(单位:平方米)。
工业企业固体物料堆场颗粒物排放量核算公式如下:
)
1(
)
1(
Uc
m
m
T
C
P
?
?
?
?
?
式中:P指颗粒物产生量(单位:吨);
Uc 指颗粒物排放量(单位:吨);
Cm 指颗粒物控制措施控制效率(单位:%),见附录 4;
Tm 指堆场类型控制效率(单位:%),见附录 5。
本项目车辆载重按60t计,原料堆场年总装卸量90万t,则总装卸次数为15000
次,根据附录,a取0.0011,b取0.0074,Ef取0,原料堆场占地面积3400m2,经计
算原料堆场颗粒物的产生量为133.79t/a。
原料堆场半封闭采用表面覆盖织物遮盖,并定期洒水降尘;根据附录4、5,
原料堆场Cm取86%,Tm取0%;经计算,本项目原料堆场产生的颗粒物排放量为
18.73t/a。
本项目堆场扬尘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下表。
即在采取有效粉尘控制措施后,装卸车粉尘排放量18.73t/a。可保证在监控
点(厂周界外 10m范围内),下风向最 大浓度处的浓度应低于《锂矿采选工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
放浓度限值1mg/m
3。
2)筛分车间无组织粉尘(G2)
筛分车间无组织粉尘为集气罩未收集部分,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
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本项目筛分量为900000 吨/年,集气罩收集率为90%
,无组织粉尘产生量约9.0t/a(未收集部分为10%),粉尘溢出集气罩,通过车间
门窗无组织面源排放,筛分车间封闭,粉尘在车间内自然沉降,可阻隔约80%
的粉尘排放量,因此磨矿筛分粉尘无组织排放量1.80t/a,排放速率0.26kg/h。
(3)运输粉尘(G5)
本工程原料锂选尾矿采用汽车运输,再选尾矿和产品运输也采用汽车,
运输过程都会产生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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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过程中产生一定粉尘,起尘量取决于运输量及运输方式。道路运输
扬尘量计算采用上海港环境保护中心与原武汉水运学院提出的关于汽车在有
散状物料的道路上的扬尘量经验公式:
Qp=0.123×(V/5)×(M/6.8)
0.85 ×(P/0.5)
0.72
Qp ′=Qp ×L×Q/M
式中:Qp—车辆扬尘量,kg/km·辆
Qp ′—车辆扬尘量,t/a;
V—车辆速度,20km/h;
M—车辆载重量,60t/辆;
P—道路灰尘覆盖量,(自然含水率状态下取0.05kg/m
2)
L—运输距离,2.5km;
Q—运输量,(总运输量按 180万t/a计)。
按上述模式估算运输车辆扬尘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表3.3-10。
(5)非正常工况污染物排放
本工程非正常工况主要为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污染物的排放情
况。
首先,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可知,生产时为保证废气污染物不会外排造
成环境污染, 均先开启环保处理措施再开启生产设备,因此本工程非正常
工况不考虑开停机工况,只考虑环保设施发生故障时,污染物排放量。
布袋除尘器出现故障时,粉尘按照 80%排放予以估算;烘干炉故障,
污染物按 80%排放计算。
本工程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情况,见表 3.3-13。
3.3.3.2废水污染源
1)工艺废水
本工程总用水量为 1946m
3/d,其中生产新鲜水用量为 291.6m
3/d,生产循环
用水量 为 1654.4m
3/d,循环水利用率为85%,浓缩机回水由泵扬送到高位回水
池,返回生产流程重复利用,生产废水不外排。本次环评期间,委托监测单位对
与本项目生产工艺相同的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选厂选矿废水进行了取
样检测分析,根据监测结果,项目选矿废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1996中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检测结果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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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降尘用水
本工程洒水降尘用水量约20m
3/d,全部自然蒸发。
3)生活污水
本工程劳动定员200人,生活用水量约为4.9m
3/d(1788.5m
3/a),污水按用水
量的80% 的排放计量,则每天排放的生活污水约为 3.92m
3,全年共排放生活污水
约为 1430.8m
3。 主要污染物为CODcr、SS、BOD5、氨氮、动植物油。本次环评
要求本工程生活污水经地理式一体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水质执行《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中用于生态恢复的污染物
排放C级标准。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用于荒漠灌溉,冬季不生产。本工程生活
污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 3.3-11。
3.3.3.3噪声污染源
本工程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球磨机、磁选机和搅拌设备,单个噪声源源
强不超过 95dB(A),均为连续性作业。为降低厂内高噪声设施对厂内人员及厂
界噪声的影响,可采取以下几条降噪措施:
1)选厂设置隔音值班室和操作间;
2)高噪声设备采用有效的减振、消音措施如加装橡胶软防振垫、柔性连接
、隔声罩等;
3)对接触噪声的操作人员佩戴噪声耳塞或耳罩,加强个人防护工作。
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其车间噪声可控制在70dB(A),噪声经距离衰减及
逾量衰减 后,传到厂界的噪声控制在:昼间≤60dB(A)、夜间≤50dB(A),可使
整个厂界周围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2类标准。
3.3.3.4 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营期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
筛分、选矿产生的复选尾矿、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底泥、地埋式一体化生
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以及生活垃圾。
1)复选尾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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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采用尾矿干排工艺,产生的尾矿浆经尾矿干排工艺后,排入选矿车间
东北侧 3050m处的依托扩建尾矿库。项目复选尾矿年产生量为72万吨,全部经
堆存于拟扩建新疆巴州西域楼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干排尾矿库。
2)生活垃圾
本工程劳动定员200人,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按 1kg计算,则项目年生活
垃圾产 生量为0.49t,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若羌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进行处理。
3)粉尘灰
破碎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灰产生量为 132.85t/a,该粉尘为一般工业固体
废弃物,由于该粉尘粒度较细,成分与原矿石成份一致,可收集后作为细颗粒原
料进入选矿工段生产精矿。
4)废机油
本工程的设备维护会产生废润滑油,产生量约 0.2t/a,在厂内暂存后交由
资质单位处置。
(5)沉淀池底泥
根据现有项目类比分析,选矿废水沉淀池每年清除1次底泥,底泥产生量约
5t,脱水后自卸车拉运至尾矿库排放。
(6)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试行)》(HJ 978-2018),
污泥产生量采用如下公式计算:
E 产生量=1.7×Q×W 深×10-4
式中:E 产生量——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量,以干泥计,t;
Q——核算时段内排污单位废水排放量,m3,具有有效出水口实测值按实测
值计,无有效出水口实测值按进水口实测值计,无有效进水口实测值按协议进水
水量计;
W 深——有深度处理工艺(添加化学药剂时),按 2 计,无深度处理工艺时
按 1 计,量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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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污水处理量约为 1800m3/a,经计算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
泥有机污泥(含水率 60%)产生量 1.53t/a。集中收集后拉运若羌县环境卫生中心
服务范围内交其进行处理。
3.3.4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汇总
(1)污染物排放统计
本项目新增外排三废核算汇总表见下表 3.3-17。
(2)扩建项目“三本帐”统计情况表。
扩建项目“三本帐”统计情况见表 3.3-18。
3.4 清洁生产简要分析
3.4.1 清洁生产指标要求
清洁生产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提出的环境保护由末端治理转向生产的全过
程控制 的全新污染预防对策,不断采取改进本工程、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
用先进的工艺 技术和设备、通过改善管理及采取综合利用措施,从源头削减污
染,提高资源利用率, 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
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 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其实质是一种物料和能源最
少的人类生产、生活的规划,将废物 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或削减于生产过
程中。它是实现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的最佳选择,可作为工业发展的一种目标模
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可知,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本工
程、 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
等措施,从 源头消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
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应覆盖原材料、生产过程和产品的各个环节,尤其对生产过程
,要同时考虑对资源的使用和污染物的产生,因此清洁生产评价指标分为六大类。
(1)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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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工艺技术来源和技术特点进行分析,说明其在同类技术中所占地位以
及选用设备的先进性。生产工艺与装备选区直接影响到该项目投入生产后,资源
能源利用效率和废弃物产生。
(2)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清洁生产的意义及指标体系
源能源利用指标包括物耗指标、能耗指标和新水用量指标三类。
(3)产品指标
对产品的要求是清洁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首先,产品应是我国产业政策鼓
励发展的产品,此外,从清洁生产要求还应考虑包装和使用,不应对环境造成负
担。
(4)污染物产生指标
污染物产生指标包括单位产品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产生指标。
(5)废物回收利用指标
对于生产企业应尽可能的回收和利用废物,使其转化为宝贵的资源,而且应
该是高等级的利用,逐步降级使用,然后再考虑末端治理。
(6)环境管理要求
是否满足环境法律法规标准、环境审核、废物处理处置、生产过程环境管理、
相关方环境管理要求。针对上述各项《清洁生产标准-锂矿采选业》中可参考的
锂矿选矿业国内清洁生产
先进水平指标要求,本工程生产工艺、生产过程控制及环保管理体系可满足
上述要求。
3.4.2 清洁生产指标分析
本评价结合规范,从工艺技术、生产 装备、资源、能源利用、“三废 ”产
生和环境管理等几个方面进行简要分析,评述项目清洁生产水平。
(1)工艺技术先进性分析
本工程采用磨浮工艺从选锂尾矿选出现锂精矿与锂精粉,全过程不添加任何
辅助药剂,工艺流程简单且成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简单沉淀后可全部回
用于生产过程, 项目产生的尾矿经干排工艺形成干尾矿,排放至水选车间东北
侧 50m 处的尾矿库,最终回填矿坑,最大程度的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2)生产装备先进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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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磁选机、高频筛及浓密机等设备为国产定型设备,无国家明令淘汰的
落后设备,分析认为设备装备水平较先进。
(3)资源、能源利用水平分析
项目生产所用原料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矿
业生产期间产生的选锂尾矿,对其进行资源化利 用,变废为宝。建设单位提供
资料,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矿业生产期间现存有尾
矿及历史遗留剥离矿450万t,且后期会扩大开采规模从而产生更多的尾矿和废
矿,能满足本工程年处理50万t 的选锂尾矿和剥离废矿;项目生产采用电等清洁
能源,安全环保,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三废”排放水平分析
各项污染物采取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
(5)环境管理要求
①由于清洁生产是全过程的污染控制,涉及到企业各个部门,因此本评价建
议成立 清洁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分工负责原则,确定各职能部门
的职责和责任人员,形成企业-部门-班组三级清洁生产网络,广泛宣传并对各岗
位严格培训。
②建设单位应加强生产过程中环境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
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③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对能源消耗实行定额管理,原始记录及
统计数据齐全。
(6)本工程为选锂尾矿的二次复选和剥离废矿的选矿,现参考《清洁生
产标准- 锂矿采选业》(HJ/T294-2006)中选矿工程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清洁
生产二级水平)分析本工程清洁生产水平:
①破碎和磨矿:破碎采用圆锥+锤式破碎机,磨矿采用国内先进的球磨机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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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分级:采用国内先进的分级效率较高的电磁振动筛、高频细筛等分级设
备;
③选别:采用国内先进的回收率较高、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大粒度中高场强
磁选机和立环脉动高梯度强磁选机等选别设备;
④脱水过滤:采用国内先进的脱水过滤效率较高、自动化程度较高的高效
浓缩机和大型高效带式压滤机等脱水过滤设备;
⑤环境法律法规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
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
⑥岗位培训:所有岗位进行过严格培训;
⑦磨矿、分级等主要工序的操作管理:有完善的岗位操作规程;运行无故障、
设备完好率达 98%;
⑧生产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管理制度:主要设备有具体的管理制度,并
严格执行;
⑨生产工艺用水、用电管理:主要环节进行计量,并制定定量考核制度。
针对上述各项《清洁生产标准-锂矿采选业》中可参考的锂矿选矿业国内清
洁生产先进水平指标要求,本工程生产工艺、生产过程控制及环保管理体系可满
足上述要求。
(7)清洁生产水平分析
综合以上分析,本工程采用较先进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具有一定的自动化生
产水平, 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并有稳定可靠的环保治理措施,节能降耗措施可
行,原按要求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体系后,其清洁生产水平为国内先进水平。
3.5 总量控制
3.5.1 总量控制目的
通过总量控制分析,确定最大限度的污染物削减量。总量控制分析以当地环
境容量 为基础,以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不影响当地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不对周围
地区环境造成有害影响为原则。总量控制的目的是实现当地的环境保护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