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应的监理资质要求。
注:1、香港企业投标的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1.2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监理业绩)。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或委托书、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
3.2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同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如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或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的,须提供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扫描件。
3.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6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已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7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
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如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或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的,须提供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扫描件。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4年1月23日 10时0分 - 2024年1月23日 11时0分 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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