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
规划建设配套办公、检测车间、车间、研发中心、厂房及其他附属设施。
项目建成后,引用“信息科技智慧应用技术”建设经开区大数据平台,搭建创新生态、宜业生活体系、经开区治理体系、辐射带动体系4大体系,促进区域内企业合作,加强区域内企业产业链建设。
同时,整合开发区工业产业项目资源,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支持,运用本项目大数据平台及厂房为区域内企业提供配套服务。
2.1.3 计划总工期:20个月。
2.1.4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标段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1.1.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1.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 3.1.3财务要求:近3年(2020-2022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电子彩色扫描件。
3.1.4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本项目在开评标过程中采用“双盲”方式进行评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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