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道路工程:纵十二路(横一路-横二路)长868.54米,机动车道宽度15米,纵十路(横四路-横七路)长971.25米,机动车道宽度15米。
照明工程:纵三路(横一路-横七路)电缆长度 2700米,箱变1座,双臂路灯94杆,纵七路(横一路-横七路)电缆长度4300米,箱变1座,单臂路灯150杆,纵十一路(横一路-横二路)电缆长度910米,箱变1座,单臂路灯30杆,纵十二路(横一路-横二路)电缆长度1800米,箱变1座,单臂路灯62杆,横一路(纵五路-纵七路)电缆长度1620米,箱变1座,单臂路灯56杆,纵十路(横四路-横七路)电缆长度1970米,箱变1座,单臂路灯68杆,横七路(纵三路-纵七路)电缆长度4500米,箱变1座,单臂路灯156杆,横三路(纵八路-纵十路)电缆长度1210米,箱变1座,单臂路灯40杆。
中水工程:横二路(纵十路-纵十二路)新建DN300中水管线1274米;纵七路(横一路-横四路)新建DN400中水管线1324米;纵八路(横二路-横四路)新建DN400中水管线1155米;纵十一路(横一路-横二路)新建DN300中水管线938米;纵十二路(横一路-横二路)新建DN300中水管线962米;横三路(纵八路-纵十路)新建DN300中水管线1222米;横一路(纵十路-纵十二路)新建 DN300中水管线1067米。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08004002240269001001 2024年十户滩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纵十、纵十二路道路,纵三、纵七路等照明,纵七、纵八路等中水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限额设计服务。
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施工范围包括:2024年十户滩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纵十、纵十二路道路,纵三、纵七路等照明,纵七、纵八路等中水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初步设计范围内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按照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收集整理装订整套工程竣工资料及电子版工程档案)。
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9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 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
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主体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主体。
2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并同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 施工负责 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3 经验要求 自2021年 1 月 1 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有至少有一项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经验,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在建的设计或施工或EPC类似业绩的项目业绩,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
如果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满足上述条件即可。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4企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财务要求:近三年(是指2021-2023年度,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2023年度审计,则提供2020-2022年度)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如为联合体,财务要求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 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 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 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 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 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 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5月26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5月31日 00时00分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 (https://ggzy.xjbt.gov.cn)自行获取 六、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发布编辑: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