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更正为:3.5.10 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 17.4.2 原文细化为: 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经审定后 28 天内,除质量保证金部分外,其余全额支付给承包人(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形式可为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在第 1.1.4.5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 14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
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质量保证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现更正为: 17.4.2 原文细化为: 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经审定后 28 天内,除质量保证金部分外,其余全额支付给承包人(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形式可为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在第 1.1.4.5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 14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
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质量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返还承包人。
以上答疑澄清公告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答疑澄清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存在描述不一致,以答疑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招标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发布编辑: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