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
污水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和水生态修复工程三部分工程内容组成。
项目共有6条黑臭水体,其中1条水体纳入国家监管清单,6条水体水域面积约14000㎡,涉及姜家镇、宣化乡、宋站镇和肇东镇等4个乡镇6个行政村。
(1)污水管网:包括污水管道7120m,检查井250座,破路修复等。
(2)污水治理: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污水处理规模50 m?/d,配有辅助设施,分散式污水处理设备56套,姜家村坑塘附近改厕38户。
(3)生态修复:水生态系统重建3205㎡,滨岸缓冲带2585㎡,生态护岸3249㎡,以及其它辅助设施(其中包含:栏杆、人行道、展牌等其它设施)。
(4)其它设施:垃圾转运车5辆。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总工期123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18493077.78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 (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2024年3月-2024年5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提供相应证明即可),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投标人(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承诺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施工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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