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100%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对广花路(G107国道)沿线进行铺装、绿化、公共服务设施、步行空间完善等,划定景观公共空间节点共9个,绿化景观提升面积约9.96万平方米,其中景观节点面积共约4.98万平方米,绿化提升面积约4.98万平方米。
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园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等。
本项目总投资为6599.41万元。
招标内容 广花路(G107 国道)绿化景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具体以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为准) 2.1工程勘察范围:完成本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地形测量(水准测量精度采用Ⅳ级)、地下物探测、岩土勘察等工作,并取得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2.2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管线保护方案,配合竣工图编制,设计变更管理,配合完成各阶段报批报建手续,配合完成工程验收和竣工图审核,设计协调服务(含设计优化、驻场服务等)及后续服务工作,配合相关评审等工作。
(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2.3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及施工、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等工作,竣工图编制,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安全文明措施等。
工期(交货期) 12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5834.0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勘察方:满足以下任意一种资质情况: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独立参加勘察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2)设计方: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3)施工方: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3. (2)设计 注:香港专业人士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 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施工 (4)联合体投标的,设计 (5)设计 4.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联合体主办方)自 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6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 业绩取自广州 平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
② 类似工程业绩指标按照《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明确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林业园林规字〔2022〕4号)执行。
③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跨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④ 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⑤属于联合体业绩的,按中标通知书金额乘以联合体双方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比例为准或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的金额为准。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人员由联合体主办方派出。
6.投标人在广州 平台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 7.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8.投标人信用情况 不存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惩戒内容为“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的情形。
9.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以其中一家施工方为主办方,联合体最多由5家单位组成(即勘察单位不超过1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3家),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联合体应满足本招标公告第十条第2点的要求,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工作任务方提供的对应资质为准。
《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注: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2-6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 平台企业库、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登记的信息,广州 平台企业库、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广州 平台企业库、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
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 平台企业库、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2)设计 注:香港专业人士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 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施工 (4)联合体投标的,设计 (5)设计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联合体主办方)自 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6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 业绩取自广州 平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
② 类似工程业绩指标按照《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明确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林业园林规字〔2022〕4号)执行。
③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跨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④ 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⑤属于联合体业绩的,按中标通知书金额乘以联合体双方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比例为准或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的金额为准。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 网站(https://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7月10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7月31日 10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7月31日 10时30分 资格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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