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供配电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2.1.1建设
2.1.3合同估算价:约5886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2.1.5 招标范围:新沂市轻工路东地块城镇更新项目供配电工程,具体包括项目红线内小区内配电及从市变电站到本小区的接入线路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1.6质量标准:合格;2.1.7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 (2) (3)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1 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 “ 信 用 江 苏 ” 网 站 公 示 ( “ 信 用 徐 州 ” 公 示 地 址 :https:// /xyfw/index.html)。
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 3.5.2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并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信用报告备案专用章”(备案
3.5.3 投标单位应将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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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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