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焦作市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水厂改造及现状管网连通工程—龙源路(普济路-山阳路)2.2建设
2.3项目概况:龙源路(普济路-山阳路)南侧新建再生水管道,作为焦作市东西向的再生水输水主干管,用于向普济河、龙源湖公园补给再生水,同时还用于城市杂用水及景观环境用水,远期可向西部城区输送再生水。
再生水主管道管径为DN1000,全长约4.7km,主管道位于龙源路南侧绿廊(127米)及综合管廊内。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5,213,128.77元。
2.4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确定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 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关于转发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履职管理工作的通知》(焦工改〔2024〕2号)执行。
3.3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本单位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须提供加盖有社保部印章的社保证明或社保部门网站查询截图);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市政管网工程)至少1个;(需提供中标结果网上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为准);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时间算起)。
3.6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
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 (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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