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招标规模:本项目总投资8476.28万元,分批次实施,本次项目招标控制价1064.4万元(资金来源于2024年专项债),监理费约1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全县农田灌溉骨干工程改造提升,新建PE管道,改扩建渠道,新建计量设施及监控设施等。
本次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详见附表《招标情况表》。
2.3计划工期:施工计划工期:8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监理计划工期:同步施工工期;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标,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1 个施工标,1 个施工监理标。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
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市[2020]45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8)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书(法人盖章及公司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本项目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
对存在集体恶意拉低报价(属于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直接认定为围标串标,进行严肃处理。
3.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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