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3.工程规模:本项目改造道路非机动车道改造面积2.65万平方米、铺装人行道改造面积3.61万平方米、商铺宅前地坪改造面积4.8万平方米、沿街商铺外立面改造面积6.24万平方米、新建路灯219 盏、人行道灯265盏、绿化补植2.42万平方米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改造。
本项目共计5条街区改造,分别为准噶尔路(217国道-阿勒泰街)街区,塔城街(伊犁路-准噶尔路)街区,规划五路(准噶尔路-规划一路)街区,塔城街(准噶尔路-规划一路)街道,阿勒泰街西侧(准噶尔路-规划一路)街区。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0700400224066100100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131团街区提升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四标段) 准噶尔路街区(滨河街-物华街)宅前地坪、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改造、准噶尔路街区(滨河街-217国道)机动车路缘石、道路标线、路灯、绿化等改造、丰登园北门门卫及门头一座,丰登园沿街商业改造,塔城街街区改造、塔城街两侧商业改造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2>.报名时所提供的项目经理与参与投标时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同一人,如果项目经理更换投标无效。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 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 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 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 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 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 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0月04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10月09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 上自行下载 六、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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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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