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SHCC00248/PCCC00076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及聚碳项目劳保防护用品、安技装备、HSE奖品采购框架协议
公告信息
劳保防护用品、安技装备、HSE奖品
一批
框架协议订单签订后30天内卖方送货到项目现场(现场急用时按买方要求提前到货)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区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劳动保护用品的范畴。投标人为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有2个中国境内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包含劳动保护用品的供货合同或框架协议,如果是框架协议,按同一框架协议下订单累计金额计算。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 (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买方名称、货物名称、供货规格、合同金额及到货验收材料(验收单或发票等)。若业绩合同为年度框架协议,应提供该合同及合同项目下的订单。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 财务状况: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5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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