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建设(海南)有限公司中江环保产业园项目
临建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XJS(HN)-2023-15-ZB-LW-001)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建设(海南) 中江环保产业园项目(招标编号:ZHXJS(HN)-2023-15-ZB-LW-001)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临建劳务分包工程(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2.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标段(包)名称:中化学建设海南-中江环保产业园项目二期场地平整、生活区场地硬化、临时道路浇筑、临时水电接驳等劳务。项目总建筑面积23175m2。
3.2招标内容
详细清单见附件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
(2)企业资源要求: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3)财务能力要求: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
(4)近年相似工程业绩:提供近两年至少一个相似工程业绩(可以提供签订的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
(5)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6)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