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太原市娄烦县杜交曲镇小偏梁村区域,利用该区域的荒山荒坡新建座直流侧容量为130MW光伏发电项目、规划占地面积3200亩,项目总装机容量130MW,拟选用181819块715W单晶硅组件,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一座。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标段,该标段(包)内容:娄烦威泰100MW光伏发电项目场区及配套工程。
2.3招标范围:本工程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招标范围内的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培训和验收等各项工作(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升压站、施工用电和用水及临建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监造、工程施工安装(含施工期水保、环保措施)、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征租地及协调工作;建设期保险(不含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工程验收(含质监、并网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2.4 建设工期:3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备采购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人员的资格要求:
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施工负责人可以和总负责人为同一人)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信誉要求: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9日17时00分至2026年02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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