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标段划分: 山东青岛港务食堂外包服务标段包1。
2.3 服务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
2.4 服 务 期: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3年。
2.5 招标范围: 负责确保按照公司要求提供所需岗位的5位人员,并建立完善的服务质量标准、安全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及餐食制作一日三餐,工作日就餐人员最初规模20人,食堂建成完善后不低于70人;周末及节假日就餐人员最初暂不提供,后期食堂建成完善后不低于40人。外包费用涵盖所有外包服务的人工成本及服务费用,食材、餐器具等采购费用据实结算。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及餐食制作,保障食品安全、餐厅日常清洁、餐具消毒、餐厅服务及其他临时安排任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 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年的酒店管理或餐饮服务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2月24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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