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
2.2 规 模: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位于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塘兴村,负责昌江核电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和运营,昌江核电二期工程规划建设两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采用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华龙一号”技术方案,现对华能海南昌江核电绿化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3 标段划分:海南昌江核电绿化工程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
2.5 计划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其中施工工期5个月、施工完成后,养护工期12个月;施工工期逾期或延期的,养护工期开始时间顺延。
2.6 招标范围:包括绿化景观(含配套停车场)施工、维护,涉及区域主要包括BE楼北侧区域(含停车场、安防及配套00工程)、四号岗西侧区域(含停车场)、厂区西侧坡道、BD、BF、AQ区域、TB、TC南侧区域、25米平台道路北侧区域、仓库区域、EB区域(含2号门岗项目停车场及配套00工程)绿化,绿化面积约3.17万平方米(具体以设计图纸为准),绿化施工完成后,养护持续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相关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2月1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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