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陆丰核电厂道路及公共设施清洁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N-20260310000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陆丰核电厂道路及公共设施清洁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CGN-202603100006 ),已通过立项,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陆丰核电厂全厂范围内道路及公共设施清洁维护项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公共道路及场地清洁维护:陆丰核电现场全厂硬化道路、公共场地的清扫清洁(含人工清扫、扫地车、洒水、雾炮车辆降尘)、交通设施清洁维护、道路沿线垃圾杂物清捡清运及及合法处置等清洁维护。 2、公共设施清洁维护:包括现场卫生间、休息点、饮水点、就餐点、吸烟点、门禁等公共设施的清洁维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且处于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若申请人公司成立时间不足3年,提供公司成立后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单个合同初始金额或合同内相关子项结算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类似项目指:道路及公共设施清洁服务或垃圾清理项目。
投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上述指标,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完工证明材料(针对已完工业绩),及其他可证明业绩符合性的材料,不能证明符合上述指标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4.信誉要求:未处于 集团 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被同时拒绝。
(3)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2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报名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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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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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cgnpc